律師曾任股份有限公司臨時管理人後,相關後續委任疑義

法務部函復有關律師曾任股份有限公司臨時管理人,於解任後,能否受公司委任對其擔任臨時管理人之公司董事提起訴訟疑義。其相關函文內容請點選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