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日本皇室的情愛與婚姻—自明治天皇至秋篠真子內親王

一、序言

  日本「萬世一系」的皇室成員的情愛與婚姻一向為世人感到好奇的焦點,譬如明治天皇除了元配美子皇后(無子)之外,還有皇室任官的「典侍」(女官,分「正」與「權」二階級)與掌侍七名,其中六名為側室,生十五子女,但僅嘉仁親王(即以後的大正天皇)與內親王(皇女)四名共五名存活,餘十名皆夭逝。可見當時多名側室是為確保皇嗣延續的需求。一般社會兩性是由愛生情,然在明治皇室是由君臣之義因結合而產生愛情,是特殊現象,尚且側室也有出身家格等限制,管理嚴密。後來自伊藤博文等人推動立憲運動,帶來宮廷西洋化(一夫一婦制)的機運,一八八九年二月十一日制訂「明治皇室典範」,家族近代化的趨勢彰顯,它限定皇族通婚範圍,並且天皇的許(許可)為皇族婚姻的要件。目的在藉身分同等性原則,以維持皇室的正統性,明治天皇正視皇后與側室的區隔,一八八年代前後起,勿論在接見俄國皇子來訪,抑或帝國憲法公布閱兵式等公開場合,皆帶同皇后在側,展示天皇皇后的平等性,有宣導一夫一婦制的隱意。由於婚姻形成的母系血緣也同樣重視。

二、大正天皇的婚姻情況

  皇室婚姻內則規定皇室婚姻對象限於皇族或經特別認許的華族(華族的序列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在身分同等性原則下,明治末年嘉仁太子(即大正天皇)的選妃,原定伏見禎子(皇族)為對象,但侍醫主張禎子有不孕之虞,明治天皇乃決定放棄,而選定九條公爵家的節子,於是一九〇〇年五月十日嘉仁與節子舉行結婚儀式。自皇居至青山御所的馬車行列,人民看到皇太子與妃二人的和睦模樣,婚後的奈良、伊勢兩地的新婚旅行與家居生活也十分和睦。翌年裕仁親王(後來的昭和天皇)誕生,接下來秩父、高松、三笠等親王陸續誕生,節子妃共生育四男。

  大正時代因民主運動引發開放的風氣,社會上盛行戀愛結婚。就皇室而言,裕仁皇子與皇族久邇良子於大正十三年(一九二四)結婚。選定學習院女中畢業的良子,是著眼於她家系為多產家系,伊祖母(山崎壽滿)雖有色盲因子遺傳之虞,久邇皇族仍不辭退婚約,此為當時出名的「宮中某重大事件」的傳聞。新婚的裕仁、良子兩人,攜手到福島縣豬苗代湖畔別墅渡假,帶給人民羅曼蒂克的感覺。皇子裕仁夫婦所生的明仁、常陸親王等進入學習院中學以來都沒有色盲症狀,現在的德仁天皇與秋篠文仁亦無色盲症狀,可見當時久邇皇族未辭退與裕仁的婚約是正確的。

  其次,秩父親王(裕仁之弟)提到的結婚對象是從「明治皇室典範」緩降一級的子爵家族。她就是會津最後藩主之子松平恒雄(外交官)的女兒松平節子。秩父親王一九二五年留學英國,翌年十二月接獲大正天皇危篤的消息,火速過境美國返國,是時曾在華盛頓日本駐美大使松平恒雄官邸逗留二日,邂逅舊識松平節子,因而促成二人一九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成婚,接受民眾熱烈的歡迎。至於大正的三子高松親王的婚姻更為特殊,他的對象是德川幕府最後一代將軍慶喜的孫女德川喜久子。他們二人各在八歲與一歲時,已有民俗舊慣的幼少時婚約(許嫁)關係,是皇族的同心圓範圍內身分。他們於一九三 年二月結婚,隨即進行長達一年餘的歐美旅行,充分體驗歐美一夫一妻制的平等生活形態。大正天皇末子三笠親王的結婚對象,即與其二哥秩父親王同樣,選自子爵家族的高木百合子,兩人於一九四一年成婚。後來昭和天皇有感而發「三笠啊一直很自由,自己選擇對象,皇太后(即大正皇后)卻是奉命的」(意指當年明治天皇對於兒媳的抉擇,放棄皇族的伏見禎子而選定公爵家的九條節子)。皇室在昭和天皇時代實施宮內大改革,將大正時代二十名女官體制大幅縮小,廢止元來的典侍、掌侍等女官身分,將她們自皇居解放,而登用民間的高等女官,採通勤制,並廢止女官照護天皇的工作,而以宮內省男職員的「內舍人」取代之,宮中變成務實簡化的合理體例。

三、昭和天皇的女兒們及皇太子的婚姻

  (一)當事人意思的尊重—本來皇女為保持皇族身分,都有嫁給皇族的前例,避免降格為「華族」的降格婚,明治的四名女兒們皆嫁給皇族。至於昭和育有四女(一女夭逝)二男,長女成子早於一九四三年與皇族東久邇盛厚結婚。三女和子曾有賀陽家、大谷家二位提親者,但皆破局,後來五攝家公爵之後鷹司平通被提名。他們經相親後開始交際,雖無約會,但由於二人都愛好音樂,很快就訂婚。四個月後的一九五年五月二十日舉行婚禮。和子脫離皇籍接受國家法定給付金為四八七五〇〇〇円,為戰死軍人一萬倍的津貼,備受批評。接著翌年四女厚子的結婚對象,以舊岡山藩主侯爵之後的池田隆政為軸心開始進行,他們二人是再從兄妹關係,隆政學習院高等科畢業後,即在父祖土地岡山經營牧場,厚子曾經趁訪問中國、四國地方之便,在旅途中與隆政相親,雙方萌生愛意,經過三、四個月的醞釀,終於一九五一年七月十日宣佈婚約,但因節子皇太后的逝世服喪,他們在一九五二年十月十日結婚,婚後居住牧場內三十七坪的獨立平房,冰箱、洗衣機、電視等,電化設備齊全,為日本戰後婦女所憧憬的家電。

  (二)皇太子明仁與正田美智子妃的婚姻神話—明仁與美智子的一對是皇室史上最初的戀愛結婚。這是由四要素所促成,即:美智子是唯一的太子妃候選人,自一九五七年八月間網球場的邂逅後,明仁一直盼望與美智子結婚,明仁自己提議美智子為太子妃候選人,對於結婚躊躇的美智子,明仁獨力說服並獲得承諾等等。茲析述之如下。一九五七年八月在輕井澤市主辦的網球大會他們首次交手,即明仁與妹妹貴子於配對賽,對戰美智子與另一加拿大少年;嗣又於十月間在東京調布市日本郵輪網球場上他們二人配對,與另一對交手,對美智子留下深刻印象。事有巧合,宮內廳組成的選太子妃小組(成員為小泉信三、宇佐美毅、田島道治、鈴木菊男、黑木從達等五人,以下簡稱選妃小組),開會決議向女子學習院同窗會會長松平信子請求伊秘密向主要女學校尋找良家小姐名冊(廢棄同等性原則),很快地聖心女子大學,與學習院大學有回函,聖心女大回函有美智子的芳名。昭和天皇諭示下問吉田茂與木戶幸一的意見,然後一九五八年六月間選妃小組決定朝美智子為太子妃候選人的方向進行作業,但選妃小組拜謁昭和天皇獲得同意還是最重要的步驟。是年八月間選妃小組向正田家提親但正田家婉辭,並且安排美智子出遊歐美五十四日之久(九月三日~十月二十六日)。明仁雖給美智子親筆信,然美智子也回信婉拒,剩下的途徑,就唯有電話攻勢而已。美智子返抵國門第三日開始,明仁前後六次掛電話說服,終於十一月七日獲得美智子與正田家的婚約承諾,十一月十三日小泉信三訪問正田家,接受正式的婚約承諾,十一月二十七日召集皇室會議決議認許明仁與美智子的結婚,合致皇族男子的婚姻應經皇室會議決議的皇規。平民出身的美智子與明仁太子經由戀愛的結婚,民眾不勝狂喜,「美智熱潮」延伸為對大眾天皇的愛戴。一九五九年四月十日的婚禮車隊沿路聚集了六一二四〇〇名以上的祝賀民眾,盛況空前。翌年首胎德仁親王(現任天皇)誕生,明仁夫婦也過著類似都市新中間階層般的新生活。

  在此順便談談明仁太子少二歲的弟弟正仁親王(現在的常陸宮)的婚姻,當時盛傳其對象可能是民間企業「味之素」會長鈴木的孫女,無奈昭和皇后(香淳)反對再納「平民妃」,而偏好舊弘前藩(青森縣)藩主的津輕義孝(舊伯爵)之四女津輕華子。經宮內廳安排雙方在一九六四年二月二十日相親,男女都有好感,嗣在八日後召開的皇室會議也決議這樁婚事,重現舊華族的婚姻。當年九月三十日的結婚儀式,沿途觀眾僅五萬人,與明仁太子四年多前的六十一萬人盛況相比,真不可同日而語。

四、二十一世紀皇室的「仙女下凡」—秋篠真子內親王的婚姻

  (一)二二一年昭和與平成年代皆結束,時序進入令和三年,日本皇室有一件婚事撼動了社會,那就是明仁上皇之孫女(即令和天皇弟秋篠文仁之長女真子內親王)與純粹民間男生小室圭的結婚。兩位新人是國際基督教大學(ICU)的同學,經過九年的漫長戀愛而結成連理。兩人婚姻原無問題,但問題出在小室的寡母,與伊未婚夫(已解約)之間區區四百萬日幣的金錢糾紛。社會大眾對於皇室這樁不被祝福的婚姻表示質疑,惡評集中在小室家不知禮儀、野心勃勃、將借貸硬拗為贈與、不惜羽毛等等,同時真子內親王也被批評以私害公的心態。雙方家族皆因大眾的誹謗中傷而罹患精神壓迫症候群(PTSD),因此皇室一連的婚姻儀式,甚至於原訂二二一年十月一日要舉行的結婚典禮也皆取消,並且真子也辭退皇孫離開皇室的給付金一億三七二五萬日,他們僅於十月二十六日向轄區區公所提出婚姻登記而已。關於二新人的結婚,讀賣新聞二二一年十月四日進行輿論調查結果,表示正面者占五十三%,表示負面者也達三十三%。不拘社會輿論涇渭分明,兩位新人於十一月十四日搭機飛往美國紐約的新天地展開他們的新生活。

  (二)男性皇族的結婚,因為對象必定進入皇室,所以「皇室典範」訂定須要皇室會議的決議,但是女性皇族一結婚就喪失皇族的身分,因此不須皇室會議的承認,完全自由。然二十一世紀的現代日本,由於社會型態變成多樣化,民眾反而期盼國民統合象徵的皇室,回歸傳統。就是這個緣故,反傳統家族觀的真子內親王的降格婚,民眾有被背叛的感覺,才無法給與全盤的祝福。

五、結語

  綜觀前述情節,皇室的結婚漸漸尊重個人意思而朝自由化發展,譬如戰前的昭和皇弟秩父親王,與戰後的和子內親王(婚後的鷹司和子)及厚子內親王(婚後的池田厚子)都是自由的結婚,而其極致就是明仁太子(現上皇)和正田美智子(現上皇后)的結婚。當時這宗婚姻是皇室歷史上第一件皇室與民間女性的戀愛結婚,衝破皇室婚姻身分同等性的藩籬,民眾狂喜,掀起一股「美智熱潮」,同時延伸為對皇室的愛戴與親近感,影響深遠。但是凡事過猶不及,到二十一世紀進入令和時代,明仁天皇姪女秋篠真子內親王與國際基督教大學同學小室圭的戀愛結婚,違悖傳統皇室象徵性存在,不幸又碰上小室圭母親的債務糾紛,兩者糾結一起,日本民眾間約三名即有一名,對真子內親王的婚姻表示負面的評價,而未予祝福,真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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