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律師公會第32屆106年度9月份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時間:106年9月21日(星期四)晚上6時30分

地點:大億麗緻酒店4樓雅典廳

出席:宋金比、許雅芬、陳琪苗、王燕玲、李家鳳、曾怡靜、康文彬、林媗琪、黃俊諺、鄭植元、黃郁蘋、謝育錚、蔡雪苓、郁旭華、王建強、陳建欽。

列席:陳慈鳳、林仲豪、陳佩琪

主席:宋理事長金比      記錄:陳佩琪

壹、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0人,實到16人。

貳、主席宣布開會

參、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肆、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參見第265期台南律師通訊】

伍、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

案由:106年7月份蘇敬宇等22名新會員入會同意追認案。

執行報告:同意入會,並已於106年8月25日核發會員證。

陸、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一)本會70周年律師節晚會活動順利圓滿,感謝秘書長林仲豪律師、黃俊諺律師、康文彬律師、主持人伍安泰律師、陳佩琪律師、司儀温菀婷律師及相關籌備人員辛勞。

(二)關於洗錢防制法,林仲豪律師與黃郁蘋律師於9月19日(二)代表本會分別參與相關會議,日後本會亦將研議如何提供相關資源協助律師。

(三)本會近日收受台南高分院公文,關於偵查中羈押審查程序(含抗告審開庭)案件如有指定律師為辯護人之需要時,台南高分院將依公會提供之當年度義務辯護律師名冊辦理。

二、監事會(王建強監事)報告:收支項目經核均相符無誤。

三、各委員會報告:

(一)會刊編輯委員會(曾怡靜理事報告):

1.9月份會刊電子報已編輯完成,歡迎各位理監事踴躍提供意見。

2.會刊電子報上線後,下一個要討論者則為「無紙化」是否實行?若欲實行,於何時實行?由於目前會刊均以紙本印製並郵寄給會員,每年花費約數十萬元,惟因近日郵資調漲一倍(例如8月份郵資費用為3,000多元,9月份郵資費用已漲為6,000多元),印刷費亦已逐漸見漲;又「無紙化」為近來趨勢,若將來會刊「無紙化」,則一年可節省約數十萬元之開銷,並非現在立即要決定,但希望將來能討論此議題。

(二)平民法律服務中心(王燕玲常務理事報告):

1.【8月份財務報告表詳附件一(略)】

2.本中心今年度之週年慶活動,活動內容大抵確定,樂團表演也已聯絡好,接著會寄發邀請函,特別感謝承辦人員季峰,各位理監事如有任何想法亦可給本中心建議,並誠摯邀請各位踴躍參加。

(三)秘書處(林仲豪秘書長報告)

1.106年8月份退會之會員:蔡俊有、王素玲、張寧洲、劉聰熙、陳威駿、鄭崇文、鄭光評、王瑄(以上8名月費已繳清);宋重和(月費繳至106年6月);方勝新(月費繳至105年3月);余忠益(月費繳至105年2月);楊惠琪(月費繳至106年6月);郭瑋萍(月費繳至106年6月);邱奕澄(月費繳至106年5月);楊忠憲(月費繳至106年6月)等15人。

2.截至8月底會員總數1574人(含台南區會員321人)。

柒、討論事項:

一、案由:106年8月份加入本會為會員之律師:吳建寰、賴彌鼎、呂瑞貞、余信達、李奇芳、萬維堯、沈孟生、鄭仁壽、汪團森、楊雅筑、洪聖濠、莊佳蓉、溫藝玲、葉雅婷、郭明松、吳祚丞、張世明、黃志樑、侯昱安、王德凱、陳宣至、洪柏鑫等22名律師,請追認。

決議:照案通過。同意追認入會,並由秘書處核發會員證書。

二、案由:本會106年8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三、案由:第4屆「法官評鑑委員會」&「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委員推薦人選案,請討論。

決議:本會不予推薦。

四、案由:有關本會會費繳納方式,增加便利商店代收會費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授權秘書處與日盛銀行簽約,辦理委託代收業務事宜。

五、案由:擬訂本會會館管理辦法案,請討論。

決議:修正後通過。

六、案由:本會定於106年11月28日-12月3日拜訪日本長崎弁護士會並同時舉辦國外旅遊活動案,請討論。

決議:修正後通過如下:

1.會員團費補助:補助總額10萬元為限,每人5,000元。依實際參與會員人數比例補助。

2.本會顧問擔任學術交流之溝通重要人員,茲補助其參加團費,即補助本會一位顧問(即擔任主要翻譯交流溝通者)此次旅遊團費全額。

3.交流餐費部分:補助81,000元(以內),以實際支出金額計算為準。

4.其他費用3萬元(含交流紀念品、伴手禮、交通、雜支等)。

5.授權國際交流、文康福利委員會共同執行籌劃事宜。

七、案由:本會增聘李汶宜、吳惠娟等2位道長為副秘書長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八、案由:本會106年9月15日「律師法修改研議」會議共識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捌、臨時動議

案由:關於王朝震請求加入本會之訴訟案,今日得知本會提起之第二審上訴業經臺南高分院駁回,是否上訴第三審?提請臨時動議。

決議:上訴第三審。

玖、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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