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神律師

◎玫瑰西魔

一位學生模樣的女子走入法律諮詢室,坐下後,開口道:「律師,我收到地檢署傳票,被告詐欺,怎麼辦?」、「為何被告詐欺呢?」身為一位律師的本能回問。女子接著說:「好像是我母親去向對方(告訴人)借錢,對方將錢匯入我的郵局帳戶,母親沒有按時還錢,所以對方就去法院告了。」、「那麼請您的母親出面還錢或處理啊!」,律師接著回應,但心想這不是廢話?如果這麼容易,這位女子還會出現在這裏嗎?果不其然,女子說:「母親已不知去向多年了…」。「那麼您母親怎會有您的郵局帳號呢?」,律師問。「我也不知道…」,女子一臉茫然地回應著。

上開情節,實務上不乏案例,女子的母親持有其金融帳戶,若不是女子自行提供就是母親竊取持有,亦或母親偽造女子的文件,前去郵局辦理相關程序所取得。除了是女子自行提供者外,女子母親的其他行為都觸犯刑事責任。在當前的詐欺案件中,若女子母親未能出面解決,女子為求脫身自保,對母親提出偽造文書告訴,似乎是無可避免。然而,子女對父母提告,一般人的情感上不是那麼容易接受,總是有那麼一丁點兒地「怪」。撇開情感層面的考量,就事論事提供法律意見,告知該名女子,開庭時如果其母親有出庭,先看看母親的回應情況,最壞的打算,就是對母親提出刑事告訴。女子聽完了諮詢回覆,以充滿疑問的語氣直說:「真的要告母親嗎?律師,還有沒有其他的方法~~我以為律師很神,只要找律師就可以完滿地解決!」

聞言至此,只能感謝該名女子的抬舉,如此神化律師。對至親提告,以中國人的倫常,的確有點兒「怪」。但,事情的解決,若涉及司法程序,有些也是不得不進行。許多紛爭的處理,依個案情況可能有不同處理方式的選擇,最後出現的結果自然也會不同。這種情況,就必須當事人自己作決定了。在此階段,律師也只是一介凡人。此時,情感層面高居於理性之上,當事人得決定好可接受的情感強度,再以之為前提,由律師提供與之相應的法律途徑。因此,最後笑笑地回應該名女子,律師沒有那麼神,情感因素的考量沒有比您強,不同之處,只是多了法律訓練的專業素養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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