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律師公會第32屆107年度7月份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時間:107年7月19日(星期四)晚上6時30分

地點:大億麗緻酒店4樓雅典廳

出席:宋金比、許雅芬、陳琪苗、陳清白、王燕玲、李家鳳、曾怡靜、康文彬、趙培皓、黃俊諺、鄭植元、謝育錚、蔡雪苓、郁旭華、王正宏。

列席:林仲豪、陳佩琪、池美佳。

主席:宋理事長  金比   記錄:陳佩琪

壹、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0人,實到15人。

貳、主席宣布開會

參、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肆、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參見第275期台南律師通訊】

伍、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

案由:107年5月份蕭乙萱等29名新會員入會同意追認案。

執行報告:同意入會,並已於107年6月29日核發會員證。

陸、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1.本會於7月4日至5日,舉辦107年度「台南律師公會高中生法律營」,學員、講座均熱烈參與,對於法治教育的推動,成效卓著,非常感謝主委趙培皓律師的規劃、執行。

2.本會羽球隊參加全聯會「慶祝第71屆律師節羽球邀請賽」,南律混雙A隊、B隊榮獲混雙組冠軍、季軍,南律男雙A隊榮獲男雙組殿軍。

3.6月28、29日,台南地院舉辦「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審理程序、交流座談會。本會由鄭嘉慧律師、伍安泰律師、莊志剛律師3位擔任辯護人,黃俊諺律師擔任評論員,很感謝4位律師的全心投入與努力。

4.全聯會於6月30日,召開第11屆第1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全聯會「章程修正案」。

二、監事會(蔡雪苓常務監事)報告:收支項目經核均相符無誤。

三、各委員會報告:

(一)平民法律服務中心(王燕玲常務理事報告):【6月份財務報告表詳附件一】

(二)法律教育宣導委員會(趙培皓理事報告)
本會負責臺南市政府主辦之法律達人競賽的題庫修改部分,請各位(包括理監事、正副秘書長)協助,每人分配30題。

(三)秘書處(林仲豪秘書長報告)

1.107年6月份退會之會員:林鈺雄、宋國城、包國祥、張鈞綸、游朝義、謝言諄(以上6名月費已繳清);曾冠棋(月費繳至107年4月);沈孟生(月費繳至107年1月);蔡千卉(月費繳至107年5月);汪團森(月費繳至107年1月)等10人。

2.截至6月底會員總數1709人(含台南區會員340人)。

柒、討論事項:

一、案由:本會擬於107年10月26-28日舉辦國內三日遊案,請討論。

決議:審議通過:(一)授權文康福利委員會主委&登山社社長執行籌劃事宜。(二)會員及本會會務人員團費補助3800元,住宿費需自行負擔;其餘參加人員全部費用自行負擔。(三)報名者以會員及本會會務人員(均含其親友1人)為優先。顧問、社團教練、志工及院方閱卷室人員等本人次之,剩餘名額再由親友(含事務所員工)遞補。(四)本次活動行程以40人為限。

二、案由:107年6月份加入本會為會員之律師:茆怡文、楊美玲、黃銀河、吳語蓁、杜頌堂、蔡孝謙、蕭宇凱、陳怡融、陳侶揚、簡敬軒、謝伊婷、陳筱屏、施汎泉、林敏浩、劉邦繡、蔡佳渝、陳華明、周利皇、嚴勝曦、蘇清恭、陳怡彤
等21名律師,請追認。

決議:同意追認入會,並由秘書處核發會員證書。

三、案由:本會107年6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審議通過。

四、案由:本會陳建欽監事請辭監事案,請討論。

決議:審議通過,自107年7月3日起生效。

五、案由:本會因陳建欽監事請辭,監事職缺由候補監事遞補案,請討論。

決議:審議通過,由陳寶華候補監事遞補監事乙職,自107年7月3日起生效。

六、案由:法律扶助基金會函請本會合辦「2018法律扶助國際論壇」活動並補助活動經費案,請討論。

決議:不同意合辦補助。

七、案由:本會羽球隊新任隊長案,請討論。

決議:審議通過,由邱循真律師擔任羽球隊隊長。

八、案由:本會會館咖啡機換新機案,請討論。

決議:審議通過。

九、案由: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函請本會推薦「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審查會」委員人選案,請討論。

決議:推薦林媗琪律師擔任委員。

十、案由:會員舉發○○○律師未加入事務所所在地之地方公會案,請討論。

決議:移付懲戒。
十一、案由:申訴本會會員○○律師於電子媒體上報投書乙文案,請討論。

決議:移送台北律師公會併案處理。

捌、臨時動議

玖、自由發言

拾、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