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嫌阿兄有某子

無嫌阿兄有某子(註一)   我也甘願卜(註二) 隨兄
恁厝某子也著疼 阿娘這路也著行 (台語歌謠)
 ◎陳清白 律師

藝人阿翔和他的工作夥伴發生了不倫戀。其實,這類的消息,早就司空見慣,沒什麼好訝異的。只是,名人的桃色事件,特別具有吸引力,以致於連香港「反送中」這麼大的新聞,都被它壓過了。

緋聞的女主角,貌美如花,雲英未嫁,加上又有留學外國的高學歷,照理講,以她的條件,如果要談戀愛,應該是她挑人,而不是人挑她。偏偏感情這種事,就是沒道理可講,要不然這個社會,也不會如此多彩多姿。

已婚的男女,發生婚外情,就算逃得過法律的制裁,也逃不過道德的批判。然而道德的標準,往往隨著時代在改變,如果這件事發生在100年前或更早,恐怕就不會遭受這麼大的責難了。

記得剛當律師的第一年,我在郭玉山律師的事務所受僱。郭律師的當事人中,有一位老先生,是郭律師早年當公務員時的老長官。這位長官,是個出生於日據時代的大地主,不僅家財萬貫,而且當過地方首長,因此不管什麼場合、什麼季節,他總是西裝革履,衣著光鮮,一派紳仕模樣。

老長官來事務所的目的無它,就是為了打官司。但他的官司,是個陳年舊案,就算純粹站在賺錢的立場,律師也不好意思接。原來,他有一大片做為磚窯廠的土地,在國民黨政府撤退來台時被沒收了,面積大概10幾甲,以現在的土地價值計算,恐怕有好幾十億。這件事他始終耿耿於懷,一副不肯善罷甘休的樣子。雖然他想要回土地的理由很充分,但事隔幾十年,人事全非,證據蕩然無存,這個官司,就是神仙來辦,也無從著手。

他常常來,也常常被郭律師委婉的說詞拒絕。但他還是不死心,以為律師嫌錢太少不肯辦,因此開出了一個很高的價碼。他說,只要事情辦成了,順利要回土地,律師酬金要多少都沒問題。另外他還附帶了一個條件,就是:事成之後,還要幫我娶一個小老婆。對於他的好意,我當場笑著回絕他說:我不敢,把娶小老婆的開銷兌換成現金就好了。但老先生不答應,假裝很生氣的說:你連娶小老婆都不敢,算什麼男人!

老先生出生於民國前二年,和我的年紀,不多不少正好相差半個世紀。半個世紀前的男人,只要有本事,三妻四妾不成問題。半個世紀以後,男人的勢力範圍,節節敗退,都已經當了律師了,還不敢想要擁有個小老婆。

男人娶小老婆這種事,不只老先生一個人認為天經地義,理所當然。在他們的年代,許多有錢人,都是這個樣子。最近我重讀了司馬嘯青先生的大作—「台灣五大家族」這本書,書中的重要人物,像陳中和、陳啟川、辜顯榮等,不僅個個富可敵國,也個個妻妾成群。例如陳家,書裡介紹說:「原來陳中和的元配,並無生子,陳家第二代兄弟眾多,是好幾位母親『分工合作』而來。如陳啟峰之母叫陳孫款,陳啟川之母則叫陳劉玉,陳啟清與陳啟川是同父異母。」、「陳啟川也頗有乃父之風,生前妻妾共五名,且彼此相處愉快,共處一室,最為人津津樂道。他居家分成前後棟,前棟分別由元配、三太、五太及兒媳居住,後棟則是二太、四太及兒媳。據說,陳啟川每天『安撫』五位太太們的方式是:四位進行方城之戰,好讓她們藉搓麻將,打發一個『沒丈夫陪』的夜晚。輸的,他出,贏的,他抽一半,如此大家在無後顧之憂的情況下,盡情地打。外界也很好奇,他如何達到『精力絕倫』的地步呢?豪門的菜單自有其獨到處,不過,說也奇怪,陳啟川只偏愛兩種零食:『巧克力與花生米』,前者是西方的情人糖,瑞士軍人背包隨時備有這項存糧,以備不時之需,足見作用大矣哉!至於花生,素有『長壽果』之稱,養成每天嗜吃的習慣,可以延年益壽!」< 

沒看過書以前,我一直不知道巧克力和花生米對男人有這麼大的助益。看了書以後,也開始學陳啟川先生吃巧克力和花生米。但不吃還好,吃多了,雄風未增,反倒是身體發福,又患了高脂血症。這時才領悟到,原來人家吃的營養有地方可去,而我吃的,則完全囤積在體內,你想,日積月累,不生病才怪!

別以為男人好色才想要三妻四妾,其實這種風氣和觀念,跟社會的背景有關。

有梅派青衣祭酒之稱的京劇名伶顧正秋女士,在1997年出版了她的回憶錄—「休戀逝水」。書中提到她嫁給當時的台灣省政府財政廳長任顯群的經過,她說:「任顯群向我提起婚事之前就已向我提過他的家庭。他的元配章筠倩女士,出生於一九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只比他小兩歲。他在持志中學當學務主任的時候認識了章筠倩,兩人是師生相戀。章筠倩出身上海富商家庭,從小訂了婚配。他們兩人相戀之後,章家極力反對,後來只好私奔到日本,成婚之後再回上海。」、「談到任老太太,我的婆婆,那時我對她並不陌生。她愛看戲,常由任顯群陪著到永樂戲院看戲。她頭髮梳得很光潔,永遠穿著深色旗袍;因為綁過小腳,習慣穿布鞋,走路很輕緩。任顯群向我提起結婚之事,一天下午她獨自來我家。起先我以為她是來勸阻我與任顯群的交往,心裡不免七上八下。哪知道正相反,她七繞八繞說了一些任家過去的事之後,又向我提起了『兼祧』的事。『顯群也向妳提過了,他是兼祧四房的,要延續四房的香火嘛,你們倆結婚,天經地義,妳就做四房的媳婦……』既然任老太太親自到我家來這麼說,我的心志就更為堅定了。」

以我們現在的觀點,實在很難想像,身居政府高官,而且已經結婚有了家室的男人,還能談戀愛,而且還能讓母親出面到女方家談婚事。我想這種事,要不是顧女士親筆證實,說給現在的年輕人聽,恐怕沒有幾個人會相信。或許你會問,這會不會是顧正秋年輕識淺,受到任顯群的蠱惑所致呢?我想,解鈴還需繫鈴人,對於任家的提親,顧正秋是這麼想的:「說什麼好呢?從小到大,從上海到台灣,從商界、戲劇界到政界,我看的婚姻故事也不少了。那個時代的男人,只要環境許可,負得起責任,有個兩房、三房太太是很平常的。永樂戲院的觀眾裡,不也有幾位男士有兩房妻室嗎?舞台上的<三娘教子>,那商人薛衍不就有三房妻室嗎?在我的生活圈子裡,從來沒有聽人說這樣的事情有什麼不對,更不要說去想什麼法律的問題。但在當時的氣氛下,我的這些傳統而單純的想法是不便說出口的。而且,這種事是男人說了算數,顯群怎麼說我怎麼做;說要結婚的是他,並不是我強求的啊。」

雖然當時任顯群的一幫結拜兄弟,拼命的勸:「小秋,妳得為他的政治前途著想啊!」,似乎並不同意他們結婚。但重點是,不同意他們結婚,不是因為任顯群已有家室,而是忌憚任顯群會被他的情敵打壓。果不其然,任顯群自從與顧正秋結婚以後,就開始倒大楣了。他經歷了跟監、查帳、逮捕、坐牢等一連串嚴厲的打擊,而這些還不包括結婚前差一點被暗殺的往事。關於這些不幸,坊間有許多傳聞,都說是他的情敵幹的。我想,如果傳聞屬實,這個情敵的來頭肯定不小,誰也招惹不起!

文前的詩,收錄在台灣名作家許丙丁先生的作品集裡,其實它是一首歌謠,寫的是一個「小三」的心聲。意思是:「我不嫌阿兄你已經有了家室,一心甘願跟隨著你。但是,你千萬記住,家裡的妻子兒女要疼惜,但也不要忘了,要時常來我這裡。」

這首歌謠是誰寫的,已不可考,但會收錄在許丙丁先生的作品集裡,我想多多少少跟他有一點關係。許先生是個才子,能詩能文,也會唱京劇,對於繪畫、攝影、圍棋、音樂、電影、體育各方面也多有涉獵。他的台語小說「小封神」,把台南市各家廟宇的神明串連在一起,寫成擬人化的封神故事,膾炙人口,創意十足。

「自古才子多風流」,許丙丁先生也不例外,這從他50歲時,結識國劇名伶戴綺霞之後,與她終生成為好友,也為她寫了許多充滿愛慕的詩詞及對聯,可得證明。

他贈聯云:
戴月來遊,綺語情歌憐艶影。
引人入勝,釵光裙帶舞春霞。
而詩詞則有:

<我愛我的綺霞>
我愛我的綺霞呵 做戲賢獅奶(註三)
(一作:風騷)
暝暗時在全成(註四)內 思想誰人知
聽著鑼鼓亂紛紛 有話不敢問
(一作:心肝起憂悶)
請綺霞汝想看覓 艱苦無人知
(一作:僥阮不應該)。

<綺霞留飲舊北投>
其一
柏油路滑走飛車,來訪梨園第一花。
翦燭更闌無限意,春濃酒澹美人家。
其二
銷魂春色滿粧台,綠意紅情掌裡杯,
一榻茶煙話未了,西窗燭淚已成堆。
其三
平生痴恨寄柔腸,淚點青衫數幾行,
濁世茫茫知己少,何妨青眼盼紅粧。

<眼兒媚>
(訪綺霞於台北潮州街,見惠肖影)
頰畔餘霞為誰留,恩愛幾生修。
海棠未雨,梅花先雪,態自風流。
而今一瞥驚鴻影,豈善病工愁。
舉樽如昨,吟風小閣,倚月高樓。

儘管許丙丁先生對戴綺霞女士表現了無比的愛意,但是「發乎情止乎禮」,許先生一生倒是從未納妾,也從未聽說與戴綺霞有傳出任何的緋聞。

清末長江巡閱使彭玉麟,在面對他的侍女二官,要求委身作妾時,鑑於兩人年紀懸殊,怕誤了二官的青春,因此彭大人寫下了:「但願來生再相見,二官未嫁我年輕。」的詩句,予以婉拒。除此之外,唐朝詩人張籍的詩作「節婦吟」的女主角,在退還追求者所贈與的明珠時,吟出:「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的心聲,在在都說明了,在面對不應該接受的感情時,所應持有的態度。雖然後者有人批評說,女主角既然已有歸宿,一開始就不應接受異性所餽贈的雙明珠,更不該把它繫在紅羅襦上,朝夕把玩。然而最終,她還是及時踩了煞車,不再深陷於感情的泥淖,證明她仍然保有清明的理智。只是「太上忘情,下愚不及情,情有所鍾,正是我輩」,紅塵男女,芸芸眾生,在面對各種情感的試驗時,能否保持清醒,恐怕不是嘴上說說,那麼容易做到的!

註一:台語,「家室」的意思。
註二:台語,「要」的意思。
註三:台語,「很會撒嬌」的意思。
註四:民國38年戴綺霞率京劇團首次來台南全成戲院公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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