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泓帆 律師
盛夏前的五月午後,一件再尋常不過父親對成年兒女請求扶養費的家事非訟案件,法院循例先安排調解,筆者來到這偏鄉A法院前早已抱定對造(即成年兒女)不會出現、做好早早收工的準備,所以先到閱卷室看一下其他案件的卷宗,在閱卷室時,隨口問一下堆在旁邊好幾宗卷是哪位大律師要調閱,得到的答案竟是某B調委,嗣筆者依計畫看完他案卷宗,即偕同當事人弟弟(當事人已臥病在床多時、不克到庭)前往調解室。
一如預期,對造果然未到庭,不過,該承辦調委從當事人弟弟口中得知對造近日因在大城市過得不順遂,業偕同未成年子女返鄉,但並無對造聯絡方式,該調委當下遂提議會同當事人弟弟前往對造現居處勸說對造到庭調解,斯時筆者心中盤算從A法院到對造現居處車程單趟起碼20分鐘,而且對造現在也不見得恰好在該住居處,再說對造豈會甘心配合到法院自投羅網?不過因為該調委執意前往,筆者也不便攔阻。
走出調解室,看到該調委拿著安全帽,似乎打算自行騎車前往對造住處,經勸說後,最後是搭乘我方當事人弟弟汽車會同前往,在這空檔,筆者跑回閱卷室與法院同仁討論方才見聞,法院同仁才告知該調委相當熱心負責,就是本文第一段所描述會在調解前先調閱卷宗了解案情的B調委,法院同仁戲稱B調委調閱的卷宗搞不好比律師還要多,此時承辦股別的法助也跑來討論本案,對B調委的熱忱多所稱讚。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坦白說筆者對於本件調解已不抱希望,只想聽聽B調委親赴對造現居所勸說的趣聞,哪知法院門口突然出現了四、五位未成年孩童,閱卷室同仁還對筆者說那不可能是你的當事人,沒想到不久後承辦股法助跑進來閱卷室稱B調委真的把對造勸來法院了,而方才那些未成年幼童就是對造的家人,筆者遂懷著半信半疑的心情返回調解室。
調解前後歷時約30分鐘,多半都在聽對造抱怨我方當事人如何拋家棄子及其自身窘境,不過好在經B調委勸說下,對造仍願按月負擔部分扶養費,順利讓本件不經法院裁判,畫下圓滿句點。這事帶給筆者的震撼不在於該案件涉及的法律適用有多繁雜,而是B調委對於承辦案件的用心,筆者自忖若自身是該案的承辦調委,斷不可能自找苦吃、走出法院前往對造居所勸說其到院完成調解,加上因囿於過往經驗,對於該類案件早已落入「調解不成就交給法院裁判」的框架中,也無心傾聽對造的想法及在意點(諸如我方當事人未盡父親責任、擅自與母親離婚造成對造心理陰影等),而B調委雖也在法院擔任調委多時,卻仍能秉持初衷、不掉入過往窠臼、也不對案件逕自預斷,終能成就本件調解,著實值得筆者學習,謹以本文與同道暨司法實務工作者共勉:工作不難、找回初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