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6月20日上午於本會會館,由法律扶助基金會主辦、本會協辦「2020 CRPD律師教育訓練進階場」課程,上午由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主講「CRPD原則與指標案例解析」之議題,講座108年10月也曾到會講授「身心障礙者權公約(CRPD)與障礙者權利保障(律師教育訓練初階班)」相關議題,本日有四十多位道長到場聆聽。講座105年取得國立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博士學位(博士論文主題:聯合國人權指標在地化的現況與挑戰:以建立工作權指標及身心障礙權利指標為例),現並擔任臺灣國際醫學聯盟研究員。
上午場講座先講授CRPD在臺灣應如何適用及參照哪些國際公約,並分析CRPD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適用主體之不同,嗣並說明CRPD中「合理調整」、「合理便利」及「合理對待」應如何適用在具體案件上【可參考:桃園地院105年交字第11號行政判決(關於設置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及臺北地院105年重訴字第587號民事判決(懷生國中v.謝學人案)】,後並就「障礙者是否比較容易犯罪」等主題介紹美國學界之調查。
下午場與會者分為三組(分別由陳欽賢法官、李奇芳律師及林泓帆律師擔任與談人),先後就「聽障人士涉及刑事重傷害案件」、「自願住院轉強制住院」及「視障人士申請輔具補助遭駁回」等議題先進行小組討論後再上臺分享各小組之心得。隨後,三位與談人、講座及黃雅萍律師分別就「提審法暨精神衛生法」適用上之競合與現行「強制住院審查會」審查實務等重要議題同與會者作深入剖析,與會者莫不滿載而歸。(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