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南律師公會第34屆110年1月份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時間:110年1月21日(星期四)晚上6時30分

地點:台南晶英酒店2F府城會B

出席:林仲豪、蔡雪苓、林金宗、黃俊諺、伍安泰、陳寶華、王盛鐸、陳琪苗、林泓帆、李汶宜、蔡宜均、陳佩琪、葉進祥、鄭嘉慧、鄭植元、林媗琪、吳玉英。

列席:許雅芬、康文彬、謝育錚、黃逸豪

主席:林理事長仲豪   記錄:黃逸豪

壹、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0人,實到17人。

貳、主席宣布開會

參、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肆、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參見第305期台南律師通訊】

伍、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

一、案由:109年11月份黃郁庭等5名新會員入會同意追認案。

執行報告:同意入會,並於109年12月25日核發會員證。

二、案由:民眾林○○檢舉本會會員案。

執行報告:本會於109年12月30日南律芬字第10901053號函知決議。

三、案由: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雲嘉南分會函邀本會合辦及贊助台南地區高中校園消費法律教育宣導活動經費案。

執行報告:本會同意合辦及贊助金額2萬5000元,已於110年1月13日匯入該單位帳戶。

四、案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函邀本會建置法律顧問團案。

執行報告:本會於109年12月29日南律芬字第10901050號函復提供名單。

五、案由: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函請本會推薦第12屆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委員人選案。

執行報告:本會於109年12月22日南律芬字第10901037號函復推薦陳寶華律師。

陸、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歡迎全律會雅芬副理事長列席參與本次會議,主席報告如下,

(一)109年12月20日雅芬理事長代表本會參加雲林律師公會會員大會。

(二)109年12月23日本人與雅芬理事長一同前往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拜會謝耀德分署長,28日則與雅芬理事長、多位理事、監事陪同下前往臺南高分檢、臺南高分院、臺南地院、臺南地檢拜會院檢首長,並邀請首長參加1月8日之交接典禮。

(三)本人與雅芬理事長、俊諺常務理事於109年12月25日一同前往參加南投律師公會理事長交接,恭喜南投張右人理事長就任。

(四)本會於109年12月26日與成大法律系合辦之府城法學論壇第3場次「醫療瑕疵責任成立因果關係證明問題之研究」,邀請政治大學法學院劉明生副教授擔任講座,謝謝嘉慧律師這兩年的辛勞。

(五)本人與雪苓副理事長、怡靜常務監事、植元監事、進祥理事等於109年12月31日前往台北參加全律會第一屆理事長交接典禮,也恭喜本會前任雅芬理事長就任全律會副理事長、怡靜常監、植元監事就任全律會理事。

(六)美國在台協會高雄分處副處長兼經濟、領事組長李明磊(Jack C.Lambert)、領事組徐靜(Monica Hsu)與3名實習生等一行5人,在110年1月8日下午前往本會會館拜會,由本人、雪苓副理事長、怡靜常務監事、琪苗理事、盛鐸理事、泓帆理事、政儒理事、汶宜理事、宜均理事、佩琪理事及玉英監事陪同接待,李副處長感謝本會協助提供有意願之會員名單供該分處提供給美僑參考,也表示如果還有其他合作機會,希望本會能夠參與。本會會員如果有意願承辦美僑之案件,可以透過本會向該分處登記。

(七)因本會章程第84條規定第33屆理監事會任期至109年12月31日止,故本會第34屆理監事會已經於110年1月1日上任,並於110年1月8日晚上假大員皇冠酒店舉行交接典禮,謝謝監察院林國明監察委員,黃偉哲市長、許育典副市長,院檢首長、全律會陳彥希理事長及全律會新任理監事、會員代表們,全聯會甫卸任的團隊成員,各地方公會理事長,本會顧問參與,謝謝第33屆理監事團隊這兩年的辛勞,也謝謝我們理監事會、正副秘書長、財務長的參與,典禮順利圓滿。

(八)全律會與司法院、法務部110年1月12日共同舉辦「第76屆司法節學術研討會」,本人代表本會參與該次研討會。

(九)本會羽球隊109年度羽球聯誼賽,因為疫情與球場整修之故,所以延至110年1月17日在台南市立羽球館舉辦,謝謝羽球隊前後任隊長的辛勞。

(十)本會與臺南地院舉辦之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第一場次,於本日及明天進行審理程序,謝謝進祥理事、威延副秘書長、怡伶副秘書長擔任第一場次之辯護人。

之後本年度模擬法庭聯絡事宜,也都要麻煩進祥理事。

(十一)關於全律會章程進度,組織改造委員會未能於109年12月31日前提出章程草案,所以全律會理監事聯席會議將在1月23日召開會議繼續討論,歡迎理監事們對於章程草案提供意見。

(十二)本人預計將於2月起分別拜會雲林、嘉義等公會,就同一個高分院轄區的地方公會如何合作來交換意見。

(十三)近日疫情變化迅速,提醒大家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對於當事人前來事務所開會,也要注意當事人身體狀態。

二、監事會報告:本月收支項目經核均相符無誤。

三、各委員會報告:

(一)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林金宗常務理事報告)

1.109年12月辦理平民法律服務共有384件。

2.109年7月至12月辦理平民法律服務總計2281件。

3.109年整年度總共辦理4129件。

4.本月(109年12月)財務收支相符。

(二)國際交流委員會(黃逸豪律師報告)

109年因為疫情關係未能拜會長崎辯護士會,但是雙方持續有書信往來,本屆理監事交接也已經發信通知。

(三)會刊編輯委員會(林泓帆理事報告)

歡迎大家踴躍投稿。

(四)司法改革委員會(陳琪苗理事報告)

最近有些司法事件,雖然我們每年都有進行評鑑,但成效如何還有待檢討,就司法改革歡迎大家踴躍提供意見。

(五)文康福利委員會(李政儒理事報告)

因為財務緊縮及疫情關係,上半年度暫時不會安排文康活動,但有會員反映意見表示雖然不能舉辦國外旅遊活動,但仍可考慮國內活動,所以未來將考慮是否舉辦國內旅遊或棒球觀賽等活動。

(六)秘書處(謝育錚秘書長報告)

1.109年12月份退會之會員:葉慶人、楊沛錦、陳佳瑤、魏大千、劉硯田、洪千琪、高嵐書、林紹源、高宗良、郭凌豪、郭明松、陳柏諭、余明賢、沈崇廉、易定芳、黃銘煌、湯瑞科、林清漢、郭羿廷、池泰毅、林夙慧、謝宛均、洪濬詠、張惇嘉(以上24名月費已處理);孫安妮(月費繳至108年11月)﹔張賜龍(月費繳至108年12月)﹔楊商江(月費繳至108年12月)﹔翁瑞麟(月費繳至108年12月);黃子素(月費繳至108年2月)﹔劉振斌(月費繳至109年2月)﹔陳衍仲(月費繳至108年6月)等31人。

2.截至12月底會員總數1095人(一般會員403人+特別會員692人)。

3.截至12月底止跨區執業人數1026人。

4.109年度會館使用狀況報告:本會會館大多提供學術進修委員會及實務研究委員會借用,安排課程,作為會員進修之場地;亦有桌遊社、二胡班、管樂班借用上課。另亦曾借予公益訴訟之中石化與六輕等案件的援助律師們,作為討論訴訟案件之場地。

柒、討論事項:

一、案由:追認109年12月份加入本會為會員之律師:柯漢威、吳豐竹、周嘉韋等3名律師。

決議:照案通過。

二、案由:本會109年12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

決議:照案通過。

三、案由:本會第34屆理事會設置之委員會聘任委員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四、案由:本會會務工作人員109年度年終考核案。

決議:四人晉本俸一級,並給予半個月薪資之年終獎金;一人不予晉級,亦不給予年終獎金。

五、案由:本會110年度是否與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續合辦「府城法學論壇」案。

決議:同意續辦並補助8萬元。

六、案由:臺南市政府函請本會推薦「臺南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及「臺南市不動產估價師懲戒委員會」下屆委員人選案。

決議:

1.推薦陳寶華律師、葉進祥律師為臺南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委員。

2.推薦李汶宜律師為臺南市不動產估價師懲戒委員會委員。

七、案由:本會擬規劃與雲林及嘉義律師公會學術課程合作共享進修資源案。

決議:照案通過,具體實施辦法由學術委員會與雲林、嘉義律師公會洽談後,報請理監事會決議。

八、案由:本會擬評估購置自有會館案。

決議:成立會館購置小組,由林理事長仲豪擔任執行長,雪苓副理事長、林金宗常務理事、黃俊諺常務理事、伍安泰常務理事、曾怡靜常務監事、謝育錚秘書長及趙培皓財務長為小組成員就是否購置、購置之授權金額與地點等條件,彙集會員意見後提出報告,俾利召開會員大會時,供會員討論、議決。

捌、臨時動議

玖、自由發言

拾、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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