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怡靜 律師
全國律師聯合會於110年7月24日召開第一屆第七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因仍於疫情期間,以線上會議Google Meet召開,當日理事應到29人、實到28人,當然理事實到16人,監事應到11人、實到10人。
會議開始,理事長陳彥希感謝各位理、監事於週末與會,於確認本次會議議程,暨上次會議紀錄後,進行上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會務工作報告及各委員會及專案工作、及財務之報告。
本次有四個討論事項,分別為:
2.「優秀公益律師評選小組成員」推舉案,經討論後,決議推薦:林國泰監事、施秉慧、林瑤、陳孟秀三位理事,並授權理事長徵詢以下社會賢達人士之意願:義美高志明總經理、吳念真導演、許玉秀前大法官、李茂生教授、黃旭田律師、遠見.天下文化事業群創辦人高希均、政大馬秀如教授、富邦文教基金會蔡陳藹玲董事(徵詢順序建議:女性、資深、法律背景)。
3.有關「律師責任保險」案,經各方熱烈討論後,決議由本會負擔費用為全國律師投保律師責任保險,有關報價條件(律師自負額、保費)授權高全國理事擔任召集人組成專案小組,與達信保險經紀洽談,專責處理。
4.有關「律師研習所」張志朋執行長提議、陳理事長彥希交議:關於陳○○檢 舉「朱○○學習律師涉嫌假實習」事件,律師研習所張志朋執行長提出報告書,就朱○○學習律師之實務訓練是否得予採認案,本案討論耗時良久,正反意見均有,各陳其詞,後經記名投票表決,出席理監事中31位同意採認,18位不同意採認,決議:同意採認朱○○良學習律師之實務訓練。另因此事反映出律師職前訓練執行之問題,並決議:由趙建興理事擔任召集人組成專案小組,研擬具體條文向法務部提出「律師職前訓練規則」修正建議。
該次會議雖僅有四個討論事項,惟每項議題均經出席之理、監事熱烈討論,特別有關律師職前訓練案衍申出後續之問題,討論尤為深入熱烈。於線上會議中有聊天室亦能提供未能發言之理監事表達意見,亦為補充溝通管道之方法,於疫情期間不得不採用之線上會議,反而提供理監事進行討論時之另類溝通方式,亦屬意外之收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