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南律師公會第34屆第12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時間:110年11月18日(星期四)晚上6時30分。
地點:本會會館
出席:林仲豪、蔡雪苓、林金宗、伍安泰、陳寶華、王盛鐸、陳琪苗、林泓帆、李政儒、李汶宜、蔡宜均、葉進祥、曾怡靜、鄭嘉慧、鄭植元、林媗琪、吳玉英。
列席:趙培皓、謝育錚、何宥昀、郭群裕、楊鵬遠、邱霈云、許哲嘉、陳妙真。
主席:林理事長 仲豪     記錄:陳妙真
壹、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0人,實到17人。
貳、主席宣布開會
參、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肆、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參見第315期台南律師通訊】
伍、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
一、案由:110年9月份葉展辰、李羽加、葉賢賓、王心甫、李宜靜、林柏廷、黃紹杰律師7名新會員入會同意追認案。
執行報告:同意入會,並於110年10月25日核發會員證。
二、案由:本會第34屆第二次會員大會、第74屆律師節暨平民法律服務中心47週年慶祝聯合活動變更案。
執行報告:於110年10月27日南律豪字第11000385號函知會員並公告官網。
三、案由:本會購置自有會館案。
執行報告:提交110年11月21日會員大會議決。
陸、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一)本會與成大法律系共同主辦的府城法學論壇,110年10月23日上午邀請蔡志方教授,以「公法上請求權與私法上請求權之競合:理論與實務」為題,發表演講,蔡教授分享研究成果。
(二)全律會與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於110年10月25日至29日期間,共同主辦2021仲裁週,本會也參與協辦。活動於25日在高雄舉辦開幕式,本人代表本會與會,28日於本會會館,由本會葉張基律師以「仲裁實務案例分享」為題,分享豐富的仲裁經驗,該演講也是在本會會館第一次嘗試用實體與線上方式進行。29日仲裁週活動於高雄舉辦閉幕式,由本人、常務監事曾怡靜、常務理事伍安泰共同代表本會出席。
(三)臺南地院本年第三場次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於27、28日舉行選任及審理程序,29日上午舉行座談會,也感謝王建強律師、本會理事王盛鐸律師、本會監事陳寶華律師擔任辯護人,鄭淵基律師擔任被告,非常感謝。本年預計尚有一場次模擬法庭,然後台南高分院也將於12月12日舉辦國民法官法第二審模擬法庭活動。
(四)本會國民法官法系列課程(四)「言詞辯論-罪責辯論/量刑辯論」,於110年10月30日上午以視訊方式進行,邀請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尤伯祥律師及法扶台北分會專職律師薛煒育,分別以罪責辯論、量刑辯論為題,分享豐富的法庭及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經驗。
(五)本人於110年10月30日中午代表本會參加彰化律師公會舉辦的「第20屆第3任理事長感恩餐會」。
(六)本會壘球隊於110年11月6日參加第21屆全國律師盃慢速壘球比賽,暌違數年之後,本會再次奪冠,恭喜本會壘球隊,感謝壘球隊員全體隊員的努力,增添本會光彩,也謝謝郭教練、歐教練的指導。
(七)本會國民法官法系列(五)「說故事的能力」,於110年11月13日上午以視訊方式進行,邀請知名作家林立青(作品:「做工的人」、「如此人生」),從寫作的技巧開始談起,介紹採訪及資料蒐集的工具、關鍵字與標籤、表格與時間軸、關係圖與範圍圖、地圖的使用,訪問及面談的技巧,並加入說話的方法,故事的敘事方式,以故事寫作的思維,讓我們會員得以國民法官法案件中,讓國民法官容易理解進而說服。
(八)台南高分院與轄區律師座談會於110年11月18日下午舉辦,本會由本人、常務理事伍安泰、理事蔡宜均、監事吳玉英、秘書長謝育錚共同參加,本次為葉居正院長任內最後一次主持座談會,葉院長在過去六年任期內對於本會提出各項建議都十分重視,均有回應與妥善處理,本人當場代表本會向葉院長再次表達感謝之意。
二、監事會報告:本月收支項目經核均相符。
三、各委員會報告:
(一)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林金宗常務理事報告)
10月共服務168位男性,200位女性民眾,總共368位民眾,上個月關於財務的部分有核對過銀行存摺等均無問題。
110.10.27有一位張OO小姐申訴,表示有律師在諮詢的時候有談論到政治,覺得不舒服,建議諮詢律師可就民眾所詢問法律問題回答即可。
(二)國際交流委員會(林仲豪理事長代為報告)
目前因為疫情的關係不確定明年度能不能出國,將安排於明年度與長崎辯護士會採線上交流的方式進行。
(三)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陳寶華理事報告)
社團法人台南市性別平等促進會邀約本會協辦演講,題目為:「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校園性別事件案例研討會」,上課時間為110年11月19日及11月24日,地點在崇明國中,各位有興趣可以報名參加。
(四)司法改革委員會(陳琪苗理事報告)
目前司法官線上評鑑系統程式設計契約已簽約,程式設計正由工程師進行中,預計在11月底前建置完成,屆時希望各位理監事能踴躍參與測試,以便12月底前測試及修正完畢,明年度1月份可以正式上線。
(五)刑事人權保障委員會(李汶宜理事報告)
110年12月11日姜長志檢察官將進行實體課程,希望會員踴躍報名參加。
(六)文康福利委員會(李政儒理事報告)
有會員表示希望舉辦單身聯誼活動,建議可以以六師聯誼會的成員一起舉辦單身聯誼活動。
(七)秘書處(謝育錚秘書長報告)
1.110年10月份退會之會員共計5人。
特別會員:陳世勳、胡緣緣、林宗達(以上3人月費已繳清);黃振銘(月費繳至109年12月);方怡靜(月費繳至108年6月)。
2.截至10月底會員總數1009人(一般會員423人+特別會員計586人)。
3.截至10月底止跨區執業人數1283人(10月跨區54人、停跨141人)。可至本會官網查看每月最新會員人數結構表。
4.11月4日召開第7次秘書處會議。
柒、討論事項:
一、案由:110年10月份加入本會為一般會員之律師:蔡宜真、葉育菁律師,請追認。
決議:照案通過。
二、案由:本會110年10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三、案由:臺南市政府請本會推薦重大災害賑災捐款專戶管理及監督委員會第1屆委員遴選事宜案,請討論。
決議:由李汶宜律師、鄭植元律師代表本會出任。
四、案由:本會擬擇日舉辦人文關懷系列活動之「老鷹之手紀錄片」欣賞案,請討論。
決議:同意舉辦,限本會會員參加,並得攜伴一人參加。
五、案由:本會第34屆第二次會員大會、第74屆律師節暨平民法律服務中心47週年慶祝聯合活動中,有關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感謝禮金變更案,請討論。
決議:因中心週年慶活動預算尚充足,為答謝會員於疫情期間仍不辭辛勞、風險,參與服務,審議通過加發感謝禮金500元(即提高感謝禮金金額至1,000元)。
六、案由:本會111年度預定活動規劃安排日程表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捌、臨時動議:無。
玖、自由發言:無。
拾、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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