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系列課程(十一)「律師辦理家事案件經驗分享」

  本會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南分會,於民國110年11月27日上午9時至12時,假本會會館共同舉辦家事法系列課程(十一)「律師辦理家事案件經驗分享」,由本會林仲豪理事長主持,除現場課程外,並同步使用線上會議,便利會員參與本次課程。

  首先由陳琪苗律師講授「遺產分割事件兼談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事件」課程,分享關於分割遺產事件,得透過先行聲請調解的方式,降低裁判費;遺產中有不動產時,得由繼承人1人先辦理繼承登記,再為分割遺產之訴。

  其次,由黃雅萍律師講授「接案時與當事人會談注意事項/分析案情後的建議及相關社會資源的連結」課程,除分享CEDAW於家事事件之運用外,並分享於家事案件中的其他社會資源,諸如:教育局、社會局、衛生局、勞工局等,於辦理家事案件時能更靈活運用,維護當事人之身、心安全。

  康文彬律師講授「辦理家事事件與當事人間互動心得」課程,分享律師執業及擔任調解委員時的經驗,強調應立於當事人的立場設身處地、換位思考。建議在家事案件辦理過程,律師應盡量協助雙方以情感妥善結束關係,而非持續的對立。

  李家鳳律師講授「撰寫家事事件書狀經驗分享」課程,分享書狀撰寫前與當事人面談時,盡可能整理出相關證據資料,釐清法律的要件事實及請求權基礎。書狀內容不作無根據的主張或過多情緒性語言,務必讓當事人確認後才將書狀送出。

  陳寶華律師講授「社工訪視/擬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心得」課程,分享於社工訪視時著重的內容,除對訪視對象的了解外,社工並會綜合評估親權能力、親職時間、照顧環境、教育規劃、未成年子女意願等,就社工訪視後作成的親權建議及理由,對於往後酌定結果非常重要。

  本次課程兼含法律實務操作及辦案經驗分享,各講座大方公開多年律師執業及擔任調解委員的寶貴心得及技巧,使與會會員就家事事件辦案技巧,受益良多。(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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