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律師聯合會 第1屆第1次理事會、第1次監事會、第20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等會議紀要

◎林仲豪 律師

  全國律師聯合會(下稱全律會)第1屆第20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下稱聯席會議在111年7月16日在台大校友會館4樓會議室舉行,而上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以實體會議方式進行,是110年4月17日的第4次聯席會議,而當時就全律會章程中跨區執業制度、理監事與會員代表選舉方式(連記法比例)與席次等重要議題,台灣隊與全國隊之間欠缺共識,會議氣氛凝重。而本次(第20次)聯席會議的進行,因為章程及全國律師聯合會選舉辦法(下稱選舉辦法)都已經通過,兩個陣營間最大的歧見已經消彌,氣氛完全改變。此外,本次會議因陳彥希理事長確診,依據防疫規定必須在家隔離,而由許雅芬副理事長代理主持本次聯席會議。

  如前述,因為章程、選舉辦法已經通過,故在第20次聯席會議開會前,也分別先召開第1屆第1次理事會、監事會,並選出徐建弘律師、施秉慧律師、趙建興律師、簡榮宗律師、陳澤嘉律師、劉雅榛律師、李文中律師、黃馨慧律師、林瑤律師、蔡朝安律師、陳孟秀律師、趙梅君律師為常務理事,郭清寶律師、柏仙妮律師、林國泰律師為常務監事,監事在依照章程互推林國泰律師為監事會召集人。

  而就第20次聯席會議討論的議題而言,有關第2屆理事長、副理事長、直選理事、監事及會員代表之時程與預算,經選務工作小組規劃後,提聯席會議討論後,確定在111年7月18日公告,與跟第1屆一樣採取通訊投票方式進行,將在同年10月31日將選票寄出,在同年11月1日至同年12月2日21時止,進行通訊投票同年12月3日上午10時開始進行開票。

  接下來討論的重要議題,就是因應法律專業人員資格考試制度(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及法制人員),全律會先前多次參與由司法院、考試院、行政院召集的相關會議,而新制度可能在本年9月間於立法院開始進行立法程序,屆時通過後仍有相關子法規之訂定,因為涉及到將來律師錄取人數,對於律師產會有長遠的影響,為讓全律會更有效因應並傳承經驗,故決議設立「法律專業人員資格考試及制度發展委員會」,由許雅芬副理事長擔任主任委員。

  又為辦理本年度律師節相關活動,111年律師節慶祝大會將由全律會於111年9月3日單獨舉辦,而其餘系列活動,先前經過各地方公會理事長討論後,籃球、羽球由台中、彰化、南投律師公會共同辦理;壘球由高雄律師公會辦理(預計11月);桌球由台北律師公會辦理;高爾夫球由花蓮律師公會辦理(預計10月8-10日);攝影展由台北及桃園律師公會共同辦理。過往全聯會時期相關活動多是贊助獎牌費用3至5萬元,但考量全體律師已經是全律會會員,故聯席會議討論後,就本年度相關活動經費由全律會與各地方公會平均分攤,核實支出,並就全律會支出數額,依據個別活動性質,參考過往各地方公會實際支出數額,訂定上限標準,分別為高爾夫球:20萬、羽球:15萬、壘球:25萬、籃球:20萬、桌球:15萬、攝影展5萬。

  最後本次聯席會議最引起外界注意的討論案,就是如何處理尚未繳納109、110年會費事宜,因許多位理監事們會議前針對名單內認識之會員有私下詢問,不少會員是忘記繳納,也在本次聯席會議前已經補繳,故聯席會議請秘書處再次確認相關尚未繳納之名單後,提交8月份聯席會議討論。會議後,理監事們於台大校友會館餐敘,也體現後疫情時代、與病毒共存的生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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