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南律師公會第34屆第23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時間:111年9月22日(星期四)晚上6時30分

地點:香格里拉台南遠東國際大飯店B1延平廳

出席:林仲豪、蔡雪苓、林金宗、黃俊諺、伍安泰、陳寶華、王盛鐸、陳琪苗、林泓帆、李政儒、李汶宜、蔡宜均、陳佩琪、葉進祥、曾怡靜、鄭嘉慧、鄭植元、林媗琪、吳玉英

列席:趙培皓、謝育錚、郭群裕

主席:林理事長 仲豪  記錄:郭群裕律師

壹、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0人,實到19人。

貳、主席宣布開會

參、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肆、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參見第325期台南律師通訊】

伍、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

 一、案由:111年7月份一般會員林子恒、林琬蓉、郭晏甫等3名律師入會同意追認案。

   執行報告:同意追認入會。

 二、案由:民眾A投訴本會一般會員B律師、C律師、D律師案。

   執行報告:已於111年9月12日南律豪字第11100284號函發懲戒移送書律師懲戒委員會。

 三、案由:民眾H君投訴本會一般會員I律師案。

   執行報告:已於111年8月30日南律豪字第11100276號函轉社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南分會處理。

 四、案由: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請本會推薦律師1名擔任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審查委員案。

   執行報告:已於111年8月26日南律豪字第11100267號函覆。

 五、案由:台南市政府民政局請本會指派律師出席112年度備選國民法官抽選作業程序案。

   執行報告:已於111年8月24日電話通知市府民政局承辦人。

陸、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一)111年8月19日台大法律學院王泰升教授有來會館拜會本會,希望本會就王教授正在進行《歷經殖民、威權及民主的台灣法律專業社群》研究計畫中予以協助,當天謝謝本會資深前輩許安德利律師、前理事長翁瑞昌律師分享本會過往歷史,也謝謝前理事長宋金比律師、泓帆理事、宜均理事陪同本人一同招待。本會也提供本會第1至200期會刊合訂本與相關會務資料供王教授參考。

  (二)111年8月20日本會刑事人權系列課程(五),舉辦「關於代作資金虛收股款、企業兩套帳暨逃漏稅捐之司法偵審實務分析」線上課程,再次感謝新北地檢署姜長志檢察官分享相關實務經驗。

  (三)111年8月27日舉辦實體在職進修,邀請橋頭地檢署鄭子薇檢察官以111年6月1日開始生效的「跟蹤騷擾防治法」為題,讓本會會員了解相關新修正法律。

  (四)全律會111年9月3日在台北舉行全國律師節慶祝大會,謝謝雪苓副理事長代表本人與會。

  (五)本會111年9月4日舉辦「第75屆律師節暨第48屆平民法律服務中心週年慶聯合活動」,謝謝雪苓副理事長主持活動,也感謝籌備小組與秘書處的努力與奉獻。

  (六)由臺南市醫師公會、臺南地檢署、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共同主辦,本會參與協辦之「台南醫法論壇」111年9月7日在香格里拉飯店舉行,本年度主要針對刑法19條相關議題進行分享,謝謝雪苓副理事長代表本會致詞,並幫本人完成演講。

  (七)本人於111年9月16日代表本會參加嘉義律師公會律師節慶祝大會,恭喜嘉義律師公會大會順利圓滿。

  (八)本會111年9月17日舉行實體在職進修課程,邀請台北大學法律系王士帆教授以「最高法院新近刑訴裁判評析」為題,分別就1.誘捕偵查採主客觀綜合標準;2.通訊監察期中報告義務;3.M化車法律定性,介紹與分析相關實務見解,與會會員獲益良多。

  (九)本會於111年9月18日舉行「111年度羽球聯誼賽」,感謝羽球隊逸豪隊長籌辦,讓大家在可以一起打球,也恭喜獲獎人員。

 二、監事會報告:

   本月收支項目經核均相符。

 三、各委員會報告:

  (一)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林金宗常務理事報告)

   本月財務收支相符。

  (二)會刊編輯委員會(林泓帆理事報告)

   會刊合訂本,201-250期及251-300期,各印製20本。

  (三)實務研究委員會(葉進祥理事報告)

   111年9月24日本週六假成功大學社會科學院實習法庭舉辦今年度第二次府城法學論壇,請各位會員踴躍出席。

  (四)文化藝術委員會(蔡宜均理事報告)

   原訂4月24日(日)漫遊鹽水小鎮活動,確定延期至11月13日(日),敬請會員廣為宣傳報名參加。

  (五)秘書處(謝育錚秘書長報告)

1. 111年8月份退會之會員共計5人。

一般會員:洪若純、李家鳳(以上2人月費繳清);許依涵(尚欠6個月)

特別會員:葉錦郎(月費繳清);賴昭為(尚欠45個月)。

2. 截至111年8月底會員總數955人(一般會員431人、特別會員524人)。

3. 截至111年8月底止跨區執業人數1430人(8月跨區86人、停跨67人)。可至本會官網查看每月最新會員人數結構表。

4. 9月5日召開111年第9次秘書處會議。

5. 代會館裝潢小組報告:第1次會議已於8月24日中午召開。(1)設計公司提供合約書【設計費用合約書】【監造預算合約書】二種。(2)請評估公會目前現有設備是否可以延續使用(例如:冷氣、桌椅、辦公OA、書櫃……等)。(3)冷氣機遷移時要考慮加上清潔保養的費用。(4)會務人員辦公桌,最少長度150CM深度80CM(側邊桌深度要60CM)。(5)會務人員的中間走道預留100CM。(6)其餘每樓層的細項調整,詳如平面圖修改標示。預計第2次會議訂於9月29日中午。

柒、討論事項:

 一、案由:111年8-9月份加入本會為一般會員之律師:張珈榕、王廉鈞、楊惟智、葉居正等4名律師,請追認。

   決議:追認通過。

 二、案由:本會111年8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三、案由:檢舉人A君及B君投訴本會一般會員C律師騷擾案,請討論。

   決議:經審議後,移付懲戒。

 四、案由:本會平民法律服務中心110年度7-12月、111年度1-6月財務收支決算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五、案由:本會平民法律服務中心112年度財務收支預算審議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六、案由:本會110年度7-12月、111年度1-6月財務收支決算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七、案由:本會112年度財務收支預算審議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八、案由:本會112年度工作計畫表審議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捌、臨時動議:無。

玖、自由發言:無。

拾、散會(同日20:30)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