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琪苗 律師
新購會館裝潢設計小組於111年8月24日中午在會館與「羽禾設計」之總監張采鈺小姐進行第一次小組會議後,原訂9月29日中午舉行第二次會議,但因故改於11月2日中午在會館與張總監進行第二次小組會議。張總監於本次會議前已提供修正後之設計圖,及設計費用合約書及監造預算合約書到會,是以會議主要就修正後之設計圖進行討論,及審核合約書。
首先就一樓之設計圖進行討論,參酌會務人員意見,將門口玻璃部分原採用透光之設計,修正為透光但不透明之設計,而為會務人員辦公所需,將辦公桌之側邊桌修改拉長,因會務人員工作區放置之書櫃係存放當年度或常用之會務資料,是以設置之樓梯旁之書櫃修改下方有抽屜櫃;基於資料庫機房係存放資料檔案主機櫃及保險箱,因此其門板材質須堅固且防火;此外,慮及日後將採用網路總機,其分機可分至會館、台南地院律師休息室、台南高分院律師休息室,以減低三處連絡時之電話費用,乃請張總監於設計時於每位會務人員辦公區均預留電話線路空間。
由於10月29日受新竹律師公會邀約前往新竹參訪,在參觀該會美侖美奐的會館後,對於該會館之裝潢設計,讚嘆不已,就本會新會館之二樓研習區,除保留原設計之電子看板(液晶螢幕)外,考慮講師如需書寫白板時,乃設計增加側邊拉門白板(或活動白板),且顧及日後線上課程進行時,相關設備操控所需之空間,請張總監於設計時預留控台專區;而三樓前方之研習區或會議區,則採用投影布幕投影機及投影布幕設計,並預留活動白板擺放空間及控台專區,後方之庫房區,放置之書櫃專門存放已歸檔之資料及歷史之文獻資料;四樓前方為理事長辦公室兼講師接待室,後方為圖書閱覽空間,除放置圖書書櫃外,為便於律師閱讀圖書,將原設計之S型沙發,修正設計為1小圓桌配置4張椅子,共2組,而原設計圖書書櫃不裝門板,然顧及台灣落塵大、會務人員整理不易,修正設計為裝設門板。張總監表示將依討論結果再進行設計圖之修正。
而就張總監提供設計費用合約書及監造預算合約書部分,因監造預算合約部分因設計圖尚未確定,所需材料之數量及材質尚須詢價,恐難於近期內即可簽約;但基於張總監就設計部分業已提供設計圖且耗費不少時間心力,經與會人員與張總監討論後,將設計及監造分為二分獨立合約,而育錚秘書長表示內政部就設計合約訂有契約範本,希望採用該範本之契約,張總監亦表同意,乃請張總監於11月5日前提供設計合約,經雙方確認無異議即簽約。另請張總監於11月30日提供材料預算書,雙方再開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