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南律師公會第35屆第1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1年12月29日(星期四)中午12時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林仲豪理事長(第34屆)。

記錄:黃涵昕。

出席:林仲豪、蔡雪苓、林金宗、林媗琪、謝育錚、鄭植元、鄭嘉慧、趙培皓、蔡宜均、黃俊諺、王盛鐸、黃逸豪、吳玉英、林泓帆、陳琪苗、伍安泰、陳寶華、陳佩琪、何宥昀。

列席:李汶宜、李政儒

請假:曾怡靜、葉進祥

壹、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1人,實到19人。

貳、主席致詞:恭喜大家!今天要進行新任常務理事、常務監事、理事長及副理事長選舉投票。預祝選舉順利。

參、選舉:

(一)選舉種類名稱:

  1.台南律師公會第35屆常務理事選舉。

  2.台南律師公會第35屆理事長選舉。

  3.台南律師公會第35屆副理事長選舉。

  4.台南律師公會第35屆常務監事選舉。

(二)推選工作人員:

  1.常務理事選舉:唱票員:伍安泰。

          監票員:陳琪苗。

          記票員:何宥昀。

  2.理事長選舉:唱票員:陳寶華。

         監票員:陳琪苗。

         記票員:陳佩琪。

  3.副理事長選舉:唱票員:伍安泰。

          監票員:陳琪苗。

          記票員:何宥昀。

  4.常務監事選舉:唱票員:謝育錚。

          監票員:林金宗。

          記票員:吳玉英。

(三)第35屆常務理事、理事長、副理事長選舉:

1.選舉依據:本會章程第33條:「本會置理事會及監事會如下:一、理事會:理事十五人,負責執行本會會務,由會員直接選舉之,並互選常務理事五人;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一人為副理事長;理事長對外代表本會,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處理本會會務,理事長出缺時,由副理事長遞補至任期屆滿為止。候補理事五人於理事缺額時,依次遞補之。」

2.選舉方式:

全體理事均為常務理事候選人。

各理事就1至15號等15名理事中圈選五人為常務理事,於「圈選處」欄中打「○」;選舉人圈選之常務理事候選人名額,不得超過五名,否則視為廢票。

理事長選舉請各理事就1至5號等5名常務理事中圈選一人為理事長,於「圈選處」欄中打「○」;選舉人圈選之理事長候選人名額,不得超過一名,否則視為廢票。

副理事長選舉請各理事就1至4號等4名常務理事中圈選一人為副理事長,於「圈選處」欄中打「○」;選舉人圈選之副理事長候選人名額,不得超過一名,否則視為廢票。

3.選舉結果,主席宣布當選人:

   常務理事:蔡雪苓、曾怡靜、謝育錚林媗琪、林金宗。

   理事長:蔡雪苓。

   副理事長:曾怡靜。

(四)第35屆常務監事選舉:

1.選舉依據:本會章程第33條:「本會置理事會及監事會如下:一、…。二、監事會:監事五人,負責監督理事會,由會員直接選舉之,並互選一人為常務監事。候補監事一人於監事缺額時依次遞補之。」。

2.選舉方式:

  全體監事均為候選人。

  請各監事就1至5號等5名監事中圈選一人為常務理事,於「圈選處」欄中打「○」;選舉人僅能圈選一人為常務監事,否則視為廢票。

3.選舉結果,主席宣布當選人:陳琪苗。

肆、討論事項:

 一、案由:本會第35屆正副秘書長聘任案,請討論。

   說明:請蔡雪苓理事長作說明。

   決議:李政儒律師為秘書長,邱霈云律師、楊鵬遠律師、許哲嘉律師、陳妙真律師、魏宏儒律師、錢冠頤律師、鄭婷婷律師、田雅文律師、岳世晟律師、王紹雲律師、吳佩諭律師、楊汶斌律師、李羽加律師、蔡長勛律師、謝溦真律師為副秘書長。

 二、案由:本會第35屆財務長聘任案,請討論。

   說明:本屆聘任李汶宜律師擔任財務長。

   決議:照案通過。

 三、案由:本會第35屆理事會擬設委員會及社團案,請討論。

   說明:請蔡雪苓理事長作說明。

   決議:照案通過。

 四、案由:本會第35屆顧問聘任案,請討論。

   說明:本會擬續聘陳昭雄、黃正彥、林華生、陳明義、林瑞成、翁瑞昌、吳信賢、李孟哲、張文嘉、李合法、黃雅萍、宋金比、許雅芬等13位律師及林茂松、許育典、林秀雄等3位教授為顧問,另增聘林仲豪律師為顧問。

   決議:照案通過。

 五、案由:本會選任全國律師聯合會當然會員代表案,請討論。

   說明:請蔡雪苓理事長作說明。

   決議:選任鄭植元律師擔任全國律師聯合會當然會員代表。

伍、臨時動議:無

陸、自由發言:無

柒、散會(同日中午1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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