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12年4月20日(星期四)晚上6時30分
地點:本會會館
出席:蔡雪苓、曾怡靜、謝育錚、林媗琪、林金宗、趙培皓、王盛鐸、鄭嘉慧、黃逸豪、蔡宜均、林泓帆、葉進祥、吳玉英、陳琪苗、伍安泰、陳佩琪、何宥昀
列席:李汶宜、李政儒、田雅文、楊汶斌
主席:蔡理事長 雪苓 記錄:田雅文
壹、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0人,實到17人。
貳、主席宣布開會
參、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肆、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參見第332期台南律師通訊】
伍、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
一、案由:112年2月份加入本會為一般會員許念瑜律師、陳乃慈律師、張中獻律師;3月份加入本會為一般會員彭詩綺律師、施志遠律師、吳治諒律師、黃文菁律師。
執行報告:同意追認入會。
二、案由:吳OO律師提出請求損害賠償案乙案,委任林仲豪律師為本件訴訟代理人案。
執行報告:本案已於4月20日(四)下午3點;第15法庭開庭。委任狀前於3月10日遞送。
三、案由:本會平民法律服務中心111年度7-12月財務收支決算審核案。
執行報告:提112年4月22日第35屆第2次會員大會審議。
四、案由:本會111年度7-12月財務收支決算審核案。
執行報告:提112年4月22日第35屆第2次會員大會審議。
五、案由:本會章程第14條第3項修正條文草案。
執行報告:提112年4月22日第35屆第2次會員大會審議。
六、案由:本會第35屆第2次會員大會舉行時間及地點案。
執行報告:已於112年3月24日南律苓字第11200243號發文通知會員。
七、案由:本會會員停權名單案。
執行報告:已於112年4月7日官網公告,會員得向本會申請閱覽會員資格名冊。
八、案由:本會會館租賃續租案。
執行報告:已於112年3月29日雙方用印,續租至112年12月。
陸、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大家好,今天有個重要的議題,就是要決定會館的裝潢廠商。另因為現在疫情已經過去,接下來有好幾場實體的學術活動,4月29日刑事人權委員會辦理演講、5月6日勞動法系列課程、5月27日南台法學名家講座、6月10日律師倫理課程。另外6月10日有日弁連來訪,如果大家有空也歡迎參與。
二、監事會報告:
帳務正常無問題。
三、各委員會報告:
(一)平民法律服務中心(趙培皓理事報告)
帳務、財務狀況正常無問題。
(二)法律教育宣導委員會(謝育錚常務理事報告)
高中法律營活動計畫已初步完成,經委員會確認,內容除過往的審檢辯職業生涯介紹外,另新增學術及NGO團體的介紹,並安排到臺南地院參觀,目前已由書處進行擬稿發文的相關作業。
(三)實務研究委員會(葉進祥理事報告)
本會與成功大學合辦之府城法學論壇預定於112年7月1日13:30至16:30舉辦第一場專題研討,屆時希望各會員踴躍報名。另成功大學希望本會可以推薦熟稔民法與著作權法之本會律師一名擔任與談人,請各會員如有自薦或推薦者,歡迎告知。
(四)學術進修委員會(林怡伶律師報告)
112年5月6日邀請徐婉寧教授講授「職場霸凌所致精神疾病與職業災害」課程,112年5月27日有南台法學名家講座,112年6月10日邀請許雅芬律師講授「律師懲戒倫理規範及律師推展業務規範案例分析」課程,請各會員踴躍參加。
(五)刑事人權保障委員會(林泓帆理事報告)
112年4月29日邀請黃建榮法官講授「量刑點線面-律師應該知道的議題」課程,112年6月3日邀請楊翊妘檢察官講授「廢棄物清理法」課程,請各會員踴躍參加。
(六)登山社報告(社長陳琪苗律師報告)
112年6月11日舉辦「阿里山-石山引水道健行」,歡迎會員攜眷及親友踴躍報名參加。
(七)消費者權益保障委員會(陳廷瑋律師報告)
112年3月與消基會雲嘉南分事務所於臺南二中舉辦校園消費法治教育紮根計畫。
(八)秘書處(李政儒秘書長報告)
1.112年3月份退會之會員共計16人。
一般會員:陳郁芬(逝世)、陳亞暄、廖黃耀(月費均繳清)。
特別會員:曹合一、朱雯彥、楊永成、張坤明、陳柏任、卓家立、李公權、高啟霈、蔡詠晴、林易玫、酈瀅鵑(月費均繳清);陳貽男、羅庭章(尚欠9個月)
2.截至112年3月底會員總數763人(一般會員453人、特別會員310人)。
3.截至112年3月底止跨區執業人數149人(3月跨區18人、停跨17人)。可至本會官網查看每月最新會員人數結構表。
4.4月10日召開112年第4次秘書處會議。
5.4月7日召開羈押義辯討論小組會議。
6.4月17日召開會館裝潢小組會議。
柒、討論事項:
一、案由:112年3月份加入本會為一般會員蕭人豪律師、黃安旗律師、陳秀嬋律師、邱怡凱律師;加入本會為特別會員賴怡馨律師合計5位律師、請追認。
決議:同意追認入會。
二、案由:本會112年3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審議通過。
三、案由:本會團體意外險到期更換新約案,請討論。
決議:112年度新約繼續由新光人壽承保(保費305元/人)。
四、案由:民眾A申訴本會一般會員B案,請討論。
決議:請律師倫理委員會討論後,再行審議。
五、案由:112年度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與轄區律師座談會提案,請審議。
決議:審議通過,建請將永康區民事簡易案件之管轄自新市簡易庭改為臺南簡易庭。
六、案由:請推薦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臺南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委員案,請討論。
決議:本會推薦黃逸豪律師、林金宗律師、李汶宜律師、陳琪苗律師。
七、案由:本會擬於112年7月15-16日舉辦苗栗酒莊&台中鐵道二日遊活動,請討論。
決議:審議通過,本活動以60人為上限,經費補助會員、會務人員及平民法律服務中心志工團費每名2000元,本會職員因公參加補貼等事宜,授權文康福利委員會籌劃。
八、案由:「112年度第76屆全國律師盃羽球賽」追加預算案,請討論。
決議:審議通過,追加辦理全律盃羽球賽預算為新台幣16萬元,於賽後結算完畢,本會可再向全律會申請全律盃羽球賽支出費用2分之1之補助款(約8萬元)。
九、案由:會館裝潢設計公司案,請討論。
決議:依下列次序與廠商議約1.興象工程有限公司2.悅誠設計3.晨旭空間。
捌、臨時動議
玖、自由發言
拾、散會(同日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