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人權系列課程(二)「量刑點線面-律師應該知道的議題」

  本會於112年4月29日上午9點,再度邀請到臺南高分院黃建榮庭長於本會會館講授刑事人權系列課程,講題為「量刑點線面-律師應該知道的議題」,參與人數滿座,反應熱烈。

  「人生有多難,量刑就有多難」,講座開場從古今中外文學作品及自身審判經驗,談起職司審判者立場、觀點和審酌角度的不同,如何影響量刑結果,也分享推薦了《用數字說出好故事》、《法庭的故事》、《正義謊言的罪人》、《從小說看法律》等書籍。課程大綱則就量刑的各面向,分為實體面、程序面及實務面,以辯護人之立場,尤其針對量刑上訴之角度,引用實例予以說明。

  實體面部分,量刑原則包含罪刑相當原則、公平合理原則、綜合具體原則、禁止重複評價原則、禁止無關聯原則等。其中最高法院有判決見解參酌英美法之「量刑減讓」原則,認被告在何階段認罪,得列為「犯罪後態度」是否予以刑度減讓之考量因子。而有關刑罰加重、減輕或免除等影響處斷刑範圍部分,應注意者為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660號裁定,指出對於被告構成累犯之事實及應加重其刑之事項,均應由檢察官具體指出證明之方法後,經法院踐行調查、辯論程序,方得作為論以累犯及是否加重之裁判基礎。對於法院宣告刑的形成,講座並引用諸多實務案例具體說明刑法第57條各款規定之量刑基礎及標準。

  程序面部分,法院就被告有無刑之加重、減輕或免除等事項,應進行周詳調查,並充分辯論。110年刑事訴訟法第348條增訂第3項後,可僅就量刑部分上訴,講座並解析說明關於修法後所生相關實務問題。為踐行有效且實質之量刑程序,講座也以其行準備及審判程序時之筆錄例句,說明審理階段應如何為量刑之調查及辯論。

  實務面部分,講座則簡要就量刑輕重、定刑輕重,以及緩刑適用應注意及審酌事項引用實例說明。

  最後講座認為在國民法官法開始實施後,人民對於如何量刑應會更加關心,是以,律師對於量刑程序也應多加重視。本次課程內容豐富,實令參與會員受益良多,期待講座下次再分享更多實務案例與辦案經驗。(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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