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文斌 律師
2023年9月28日憲法法庭作成112年度憲判字第15號判決,該號判決是8票贊成7票反對,低空掠過。憲法訴訟法自2022年1月4日起施行,本來大法官總額三分之二出席,出席三分之二之同意才能通過釋憲,新法改為過半數可為議決。
該號判決是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石姓書記,因公不慎跌傷,申請發給新台幣(下同)1萬元慰問金,遞經復審及行政訴訟駁回後聲請釋憲。
大法官認定「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限縮意外的定義,牴觸母法即公務人員保障法的規定。石姓書記將可依該號判決聲請再審。
近20年前的2005年1月30日,聯合報曾報導張姓男子為了11元的地價稅提起行政訴訟,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司法院官員大嘆實在不敷成本,該案判決共10頁,單單打字、印刷等支出,成本遠超過11元。
上述張姓男子主張其土地地目「建」,但屬於保護區的農業用地,且非供建物基地使用,應課田賦,免徵地價稅。他不服繳稅通知書,先申請復查,未獲撤銷或變更,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
近50年前,尤英夫律師因臺北市公車片面調漲票價為1元,不惜留下3格車票,打起「1元5角車票官司」。這件官司的過程,變成他的碩士論文主題。他爭的是公車票價經市議會審議決定,調漲票價應否經市議會審議?又公車票價的調整,是民事關係,抑或公法關係?
這些年來,也曾有人對鐵路局提起民事訴訟,主張鐵路班車誤點係屬運送契約的不完全給付,保留實質上金錢可以計算的損害賠償,先競合主張基於侵權行為法律關係,請求精神上的損害賠償1元。
11元、1元5角或1元,丟在地上可能沒人要撿,其中涉及的卻是以小窺大的重大法律關係。石姓書記為1萬元打憲法官司,大法官本次解釋,也讓石姓書記獲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