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外送員破碎型車險服務初探

◎林泓帆 律師

  伴隨2020年起之肺炎疫情升溫,國內機車外送業務日趨蓬勃發展,根據監理機關統計,截至2022年3月全臺機車外送員人數已高達16萬人,而外送員除了「僱傭與承攬」之傳統爭議外,如何提升機車外送員值勤時間之保障、當是刻不容緩的課題。筆者有幸參與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科學系魏健宏教授主持之「機車外送員破碎型UBI(Usage Based Insurance)車險服務之研發及試辦計畫」座談會,徵得計畫主持人魏教授之同意後,摘要該次座談會之發言梗概,與律師同道分享如后:

一、外送平台業者:

(一)外送員交通事故率高是外界以及媒體給予的既定印象,2021年交通部數據顯示外送員佔事故率僅4.85%。

(二)以uber eats的立場來說,承攬關係不代表平台不願意提供外送員保障。曾與勞動部討論期望引進破碎型保單,由平台投保並立外送員為被保險人,但主管機關不認為外送員與外送平台業者之間有保險利益。意即,主管機關若是透過此保險從而認定外送員與平台關係從承攬改為僱傭關係,平台的商業營運模式就會被改變。

(三)目前外送員為全時段保險,其產生議題如:一位外送員同時加入好幾個平台,形成重複投保;或是外送員僅是兼職,與全時段工作者差異大。

二、產險公司:

  產險公司曾經開發UBI,但後來暫停,以下為開發UBI產生之議題:

(一)主管機關不同意平台與外送員有保險利益。

(二)外送平台業者投保會造成平台額外的成本支出。

(三)產險公司需要外送平台業者提供數據資料進行風險評估,平台提供資料可能有其困難度。

(四)國內的防疫險事件,使目前產險公司的風險控管力道有增強的趨勢。

(五)產險公司估算當前機車外送員的損率仍偏高。

(六)若是透過外送員的手機蒐集數據資料,是否因手機機種的不同,而使偵測、蒐集的數據有所差異;而若是要使用其他車載裝置,裝置及設置等成本由誰負擔。

三、公部門:

(一)站在職安署的立場,希望破碎型保險能夠儘快開發完成。當前法規要求加保,但是執行力不高,而勞動部無法處理此部分,仍須以產險公司為主,經由金管會審核,方能執行。

(二)考量外送產業的未來發展狀況,加上外送員職業本身風險高,2023年3月勞動部收到產險業者通知,暫停開發破碎型保單。

(三)根據勞動部訂定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勞動契約從屬性檢核表,外送員在外送期間發生事件,檢核結果偏向承攬關係,但職安法仍有規定,在保險額度內,平台業者仍要負擔相關的費用

四、學界:

(一) 勞工學者:

1.交通部運研所曾委託學者、專家進行大數據分析,在用餐期間外送員發生事故率較高,可以看出團隊的研究希望能透過保險機制,對外送員提供保障及協助。

2.當前研究之全職、兼職是以8小時/日作劃分;而主計總處定義是以每週少於35小時之工時方為兼職,此部分需視情況是否重新調整、接合。

3.僅工作0~4個小時之微量工時工作者,法律、業者以及政府是否應該介入給予保障,在各國仍有爭議

4.模型統計內有的變項中有投入面的「工時」及產出面的「收入」,同時有投入及產出放在統計變項內是否妥當尚須探討。並且此兩者之間可能有正向關係,後續會對保單產生何種影響要再多加思量。

5.考量是否有重複考慮之因子:強制險及意外險之中,對外送員該有的保障似乎已涵蓋廣泛,在破碎型保費上可能不應超過強制險及意外險的保單之費用,否則外送員可能沒有意願再加保。

(二) 交通學者:

1.站在學術研究的客觀角度,不應以外送員事故率高作為研究背景及動機,而應以時代及生活型態的改變、關心社會議題等緣由為背景。

2.加強金融保險產業方法論、金融保險估算、金管會的法律規範等是研究團隊需要再深入瞭解、加強的事項。

五、法律及消費者意見(即筆者):

  積極推UBI之前,不妨思考是否需加強強制險的額度及項目、擴充基本保障。在基本保險體制上,讓一般人獲得更多的保障,而非針對外送員此一特定族群,使社會安全有更全面性的風險降低。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