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13年2月22日(星期四)晚上6時30分
地點:香格里拉台南遠東國際大飯店B1赤崁廳
出席:蔡雪苓、曾怡靜、林媗琪、林金宗、黃俊諺、趙培皓、王盛鐸、鄭嘉慧、黃逸豪、蔡宜均、林泓帆、吳玉英、陳琪苗、伍安泰、陳寶華、陳佩琪、何宥昀
列席:李汶宜、李政儒、許哲嘉
主席:蔡理事長 雪苓 記錄:許哲嘉 律師
壹、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0人,實到17人。
貳、主席宣布開會
參、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肆、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參見第342期台南律師通訊】
伍、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
一、案由:112年12月份至113年1月份加入本會為一般會員楊濟宇、張立杰、吳祈緯、潘映寧、王思雁及特別會員周芳儀等6位律師。
執行報告:同意追認入會。
二、案由:修改本會113年度委員會&社團活動規劃暨預算明細表案。
執行報告:已於113年2月3日E-MAIL給理監事們、各主委、各隊長及社長。
三、案由:本會新LOGO設計案。
執行報告:因該2設計圖均未獲過半數理監事認可,LOGO設計案暫緩,已通知設計師。
四、案由:推薦「法官遴選委員會」、「法官評鑑委員會」、「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委員(律師代表)案
執行報告:本會不推薦人選,已於1月19日MAIL回覆全律會。
五、案由:全律會為組織選務工作小組,請各地方律師公會推薦個人會員1名案。
執行報告:本會推薦李汶宜律師,已於1月19日MAIL回覆全律會。
六、案由:臺南市政府函請本會推薦「臺南市現有巷道評議小組(非都市計畫地區分組)」委員人選案。
執行報告:本會推薦鄭嘉慧律師、陳寶華律師,已於113年1月22日依南律苓字第11300026號函回覆臺南市工務局。
七、案由:全律會請各地公會推薦律師懲戒委員會、律師懲戒再審議委員會、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律師懲戒覆審再審議委員會委員案。
執行報告:分別推薦林仲豪律師、陳琪苗律師、許雅芬律師、黃雅萍律師,已於1月19日MAIL回覆全律會。
陸、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大家好。今天還沒過元宵節,我先跟大家拜個晚年,祝大家新年快樂,有幾件事情向大家報告:
(一)本會與勞動部和全律會合辦,將律師納入性平調查人才庫的培訓課程,已在2月17、18日舉辦完畢,非常圓滿成功。除了感謝勞動部勞條司的黃維琛司長、全律會林夙慧律師、友會雲林和嘉義律師公會以外,最要感謝我們的性別平等暨性騷擾防治委員會主委林媗琪律師的用心安排,還有謝謝泓帆、怡伶律師,多位來幫忙的副秘書長們和會務人員涵昕及采純。
(二)另外全律會剛於1月22日通過律師專業領域進修暨證明請領實施辦法,目前一共列了不動產法律等10個專業科目,完成上課時數後可以拿到專業領域進修證明,有興趣的道長可以上網站參考,資格符合的,日後可以直接向全律會申請。
(三)2月19日下午司改會董事長及副執行長等人來拜訪本會,有提到合辦座談會和進行反毒入校宣導的法治教育合作計劃,這部分再由負責接洽的伍安泰律師向大家說明。
(四)另台南地檢署有提到目前的律師休息室因地點較偏,似乎使用率不高,可能會配合調整空間,將再由地檢署、法扶基金會和律師公會協調新地點。
以上報告,祝大家新的一年,事事順心如意!
二、監事會報告(陳佩琪監事報告):
收支及帳務均正常。
三、各委員會報告:
(一)平民法律服務中心(趙培皓理事報告)
1.本會平民法律服務中心與台南地檢署、成大法律系合作,辦理提供成大法律系學生法律諮詢見習,預定113年3月11日開始至6月止,在台南地檢署法律諮詢時段進行。
2.中心主任將於113年3月8日至成大法律系與見習學生說明相關注意事項。
(二)會刊編輯委員會(吳玉英理事報告)
歡迎大家踴躍投稿。
(三)實務研究委員會(伍安泰監事代為報告)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邀請本會共同合辦「後人頭帳戶時代實務因應座談會臺南場」,由本會提供場地及課務人員,司改會負責安排議程及講師費用。
(四)文康福利暨文化藝術委員會(蔡宜均理事報告)
本會預定於113年3月17日舉辦〈咖啡走春行〉,歡迎各位理監事多多支持,踴躍報名。
(五)秘書處(李政儒秘書長報告)
1.113年1月份退會之會員共計6人。
一般會員:汪柏丞、黃紹杰、蔡松霖(月費均繳清)。
特別會員:馮聖中、陳恒寬(月費均繳清);徐家福(欠36個月)。
2.截至113年1月底會員總數724人(一般會員477人、特別會員247人)。
3.截至113年1月底止跨區執業人數145人(1月跨區14人、停跨3人)。可至本會官網查看每月最新會員人數結構表。
柒、討論事項:
一、案由:本會113年1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二、案由:本會第35屆第3次會員大會舉行時間及地點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時間:113年3月23日(六)上午10時(9時30分報到);地點:億載國小(台南市安平區府郡平路310號);親自出席大會之會員致贈禮券500元。
三、案由:本會會員停權名單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四、案由:本會章程第14條、第54條、第85條修正條文草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於113年3月23日第35屆第3次會員大會提案議決。
五、案由:本會112年度財務收支決算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於113年3月23日第35屆第3次會員大會提案議決。
六、案由:本會113年度財務收支預算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於113年3月23日第35屆第3次會員大會提案議決。
七、案由:本會113年度工作計畫表審議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八、案由:本會主辦之各類課程是否需收取部份費用案,請討論。
決議:本會自113年3月份起主辦之各類課程,除本會一般及特別會員、協力單位外,其他會員及外部人員等,一律酌收500元。
九、案由:本會會館管理辦法條文修正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收費標準依原收費標準加倍增收。
十、案由:本會會務工作人員112年度年終考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秘書黃涵昕分數達90以上晉本俸一級,其餘人員不予晉級。會務人員除亞淳因分數未達80分為半個月年終獎金,其餘人員給予一個月年終獎金。
捌、臨時動議:無。
玖、自由發言:無。
拾、散會(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