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屆第3次會員大會圓滿落幕
一、113年3月23日(六)上午10時30分,假億載國民小學視聽室召開本會第35屆第3次會員大會,於當日上午10時32分(出席會員人數達合法開會門檻)正式開始,當日與會貴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陳本良庭長與會員分享辦理國民法官案件實務上之攻防重點,並承諾日後提供相關資料給本會供會員索取;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南分會黃雅萍會長提到目前承辦國民法官案件之扶助律師人力吃緊,如被告皆已認罪是否以一般審判程序進行量刑辯論即可,避免國民法官沒有辦法在密集的審理程序充分認識被告,節省司法之量能;陳本良庭長則隨後回應黃雅萍會長之疑慮,指出國民法官法因為涉及國民之法律感情,以國民參與審判為原則,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為例外,並以日本京都動畫縱火案為例說明。
二、繼之,關於本次會議議程及上次會議紀錄均由出席會員確認通過,緊接著由常務理事謝育錚律師報告理事會工作報告截至112年12月底會員總人數共726人,包含一般會員474人,特別會員252人;平民法律服務中心之業務則由趙培皓律師擔任主委提出報告,112年1-12月共計受理2171件法律諮詢,今年也即將為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成立50周年規劃相關活動,預計與律師節慶祝活動合併辦理。會員福利則替全體會員投保團體意外險,並舉辦多場會員進修課程、入校法律宣導活動等等;111年4月正式啟用司法人員評鑑系統平台,於1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如進入公會官網律師專區進行即時評鑑,可領取200元禮券。財務狀況截至112年1月至12月,本會收入953萬2700元,支出800萬餘元,財務正常等。另會員關心之會館已定於當日舉辦揭牌典禮。
三、監事會監察報告,由常務監事陳琪苗律師說明,112年1月至12月收入支出決算案,在113年2月22日經過理監事會聯席會議審議完畢,各項經費支出均能符合需求,沒有浪費與不當之處。
四、主席請會員審核臺南高分院律師休息室112年度收支決算案、本會112年度收支決算案、本會臺南高分院律師休息室113年度收支決算案,本會113年度收支決算案,均無異議通過。
五、最後由祕書長李政儒律師說明討論提案,修正本會章程第14、30、31、32、54、85條,理由為原章程就跨區執業律師並未準用會員如違反本會章程第12條第1項2、3款者,如未主動申請退會,本會應予退會之規定,爰增訂第14條第5項俾利適用。又因律師法修正刪除公會章程必要記載事項中應訂明律師承辦事件之酬金標準,舊章程中第30條至第32條關於報酬之規定也配合律師法修正刪除。第54條則將本會捐款來源修正為不限會員,海納各界捐款,第85條則係將條文中誤植條號之部分修正。經會員討論後,均無異議通過。
六、會員大會於中午約11時許圓滿順利結束,出席會員除可領取500元禮券之出席禮,主席並誠摯歡迎各位貴賓及會員參加接下來舉辦的新會館揭牌典禮。
本會新會館揭牌典禮:
本會新會館(位於台南市安平區永華十一街49巷8-1號)於113年3月23日上午11:30隆重舉行揭牌典禮。各界貴賓齊聚一堂,共襄盛舉,見證這歷史時刻。典禮現場準備了各式輕食、點心及飲料,讓貴賓們在熱鬧的氛圍中共同分享喜悅。貴賓們也受邀參觀新會館的各個樓層,深入了解其設施和功能。本會新會館的啟用,將為會員們提供更好的環境及服務,促進專業交流。期待新會館成為臺南法律界的一個重要樞紐,為會員事業發展及公益做出更大的貢獻。(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