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霈云 律師
每當輪值到平民法律服務中心的值班,一早到法院時,總是會先觀察一下是否已經有民眾在外等候,人數多寡,如果看到已經有數組人馬在等候,就要馬上打起十二分精神準備接受等一下隨之而來的連番「拷問」。
來洽詢的民眾來自四面八方,形形色色。但共通點都是,大都一付心事重重的樣子。也是,大家一定都是遇到無法處理的疑難雜症,才有尋求律師解惑的需要,或許對我們來說,有的問題非常簡單,但對諮詢民眾來說,他們可能人生第一次面對這樣的狀況,當然覺得惶恐不安。
在中心服務的次數多了,對於民眾諮詢的問題也會大概在心裡做個分類,其中有蠻大一部份是拿著法院或地檢署相關文書來詢問的,這種回答起來相對比較容易。如果拿來詢問的是判決書,就要同時提醒上訴的期限,以及判決確定後的處理方式;如果是地檢署起訴書,看情況就需要提醒之後的附帶民事訴訟,或是法院案號的查詢;如果是法院諭知要補正的事宜,就向民眾說明法官想要知道什麼,或許還需要請他們自行先去閱卷;另一個蠻常見的就是執行命令相關公文,如果是債權人方,就請他們要注意債務人的財產是否足夠清償,而債務人方,則是可以問他們是否想向法扶申請債清的協助。
其次也很常見的是,幫自己的親人詢問問題,常見於父母親幫孩子問,以及家屬幫年事已高的長輩詢問。前者可能是孩子在工作無法前來,或是父母親比孩子更緊張,於是跑來詢問,問題在於父母親對於孩子實際的情況未必瞭解,所以我也僅能就所知資訊來給出建議,並請他們回去再與當事人確認清楚。後者的話多是跟長輩的財產或照顧問題有關,回答的方向大都圍繞在輔助或監護宣告,以及扶養費的分擔等等。
當民眾抱著一大堆的卷宗資料過來問的時候,就是我最怕遇到的情況了。這種是可能案件已經開花了,覺得自己實在沒辦法處理,想要找人幫忙。這時候我都會很委婉的說,在公益諮詢有限的時間內,光是要瞭解案情的時間都不夠了(卷宗資料還可能是沒有整理過的),可能無法解決他們的疑難,建議民眾準備好資料後再找事務所預約諮詢,或是看是否有申請法扶的需求。大部分民眾都可以接收這樣的建議,至於如果不幸遇到少部分律師圈都瞭解的「著名人士」,可能會直接說你這個律師不夠專業,或是一定要你回答他的問題,此時該如何應對,那就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成立的宗旨,是讓有需求的民眾,有管道尋求協助,若諮詢民眾可能需要法律扶助或其他協助者,我也會建議可以洽詢法律扶助基金會或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等機關,讓社福團體資源可以串連協助。但同時也會希望這樣的資源不要被濫用,而是真的可以幫到有困難的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