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法律服務中心50週年慶

◎黃雅萍 律師

  民國63年間,中國比較法學會(現已更名為「台灣法學會」)受亞洲法學會之贊助,推行平民法律扶助工作,由姚嘉文律師、江鵬堅律師南下,與前立法委員林聯輝律師、謝碧連律師及林華生律師,接洽籌設「台南平民法律服務中心」事宜,經台南律師公會全體理監事同意,且由在府城執業之二十多位律師共同籌劃,於民國63年11月12日即國父誕辰紀念日成立,以「人生以服務為目的」之宗旨,為台南地區之弱勢者提供法律扶助,首開風氣之先,迄今已五十年,仍屹立不搖、毫不懈怠。目前本中心志願律師之人數已突破百人,提供民眾多元之服務,且服務人次及件數,履創新高,以一個地方律師公會之組織,擔負起如此龐大之業務,並持續扶助達50年之久,堪稱全國各地方律師公會之表率!

  20年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成立之時,適逢本會平民法律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30週年,有道長稱,本中心與法律扶助基金會之性質相同,應該可以榮退,但當時考量法律扶助基金會之扶助對象係以進入司法訴訟程序、且符合無資力審查之當事人;而本中心則以提供法律諮詢為主,對於一般民眾就自身處理法律事務事項,可以適時獲得法律建議之協助,故仍繼續提供法律諮詢之服務。

  在民主法治的社會,伸張正義、保障人權為律師之天職,而扶助弱勢之群眾,使其在進入司法程序之時,獲得在司法上之公平待遇,亦為律師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之使命。本中心乃擴展服務據點,由原本之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擴增至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及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對於進入偵查及第一審程序之當事人,提供即時性之服務,確保人民權利、厚植法治根基,亦獲院檢首長之肯定,此為各位志願律師犧牲奉獻之成果。

  猶記得民國93年時,本人奉翁瑞昌理事長之指派,為本中心編輯30週年紀念冊,一晃眼20年又過去了,欣逢本中心50週年慶,除感謝各位志願律師長期犧牲奉獻,更期許本中心邁向下個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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