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主任 趙培皓 律師
92年剛回臺南執業時,自東側門進入地院、經過走廊前往刑事法庭時,常會看到左手邊有個明亮小房間,裡面有律師在回答民眾問題,外面也有不少民眾在等著;開庭遇到沒請律師的對造當事人不斷問法官問題時,也有法官請對方庭後去諮詢服務律師。起初以為是臺南地方法院邀請律師排班從事民眾服務,後來才知道,台南律師公會有個平民法律扶助中心,與高院、地院合作、商借場地,讓服務律師排班接受民眾免費諮詢。自101年起,臺南地檢署也與本公會合作,開始在地檢署內設置場地,供民眾接受服務律師諮詢服務。
筆者98年加入平民法服中心的諮詢服務,十多年下來,接觸到不同背景的民眾問各式各樣的問題,也遇過某些「非常重要人士」來諮詢,有時解答後成就感高漲,有時卻想趕快結束以免生氣,偶爾還要對民眾做心理諮商。雖未遇到諮詢民眾直接謾罵、羞辱,但也不乏民眾失禮對待經驗或民眾偷錄音;其中,有位外國人士在地院開庭後來問問題,情緒激動、不斷抱怨,我們差一點要吵架,還好,差的那一點就是我英文不行、他不懂中文。每位服務律師大概都有過相同或類似的經驗,自然能在服務中磨練與當事人互動時所需要的技巧、心性,不過,氣憤、無奈,或許想退出的念頭也有過。平民法扶的諮詢服務是公益性質,但有些民眾卻認為是義務屬性。
然而,於63年成立平民法律服務中心後,除了王慶雲律師曾經暫停律師業務、無償專職服務一年外,早期公會其他前輩們也有好幾年免費替資力不夠的民眾寫書狀、打官司。林華生律師說,他擔任中心主任時,免費幫民眾辯護且爭取減刑成功、由死變生,民眾出獄後找他當面道謝,離開時林華生律師還幫對方出了返家的車錢。陳明義律師遇過倒會會首到高院諮詢,被會腳知悉,結果高院被2、3百人包圍的驚險狀況。兩位大前輩回憶過往,談笑風生、輕鬆寫意,但從他們的故事,可知公會大前輩們過去對平民法律服務中心的付出、其中遇到的困難,應該都比我輩更多。
63年在林聯輝律師、謝碧連律師及林華生律師籌設,經十四屆公會全體理監事同意成立平民法律服務中心,迄今滿50周年。而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支出由公會負擔,服務律師諮詢時不能發放名片,換言之,公會會員自掏腰包、花時間做諮詢服務,且要維護平民法律服務中心的公益服務性質。經濟學假設人是理性且自利的,而我們50年以來似乎一直作著違反理性的利他服務。提到平民法律服務中心的歷史沿革、數據,足以讓本公會自豪,但作為本屆中心主任,筆者想說的傳承,是自公會前輩們開始,扶助弱勢、推廣法治的傳承,讓本公會會員繼續支持中心的運作。願未來的50年,台南律師公會平民法律服務中心秉持的前輩的精神,以法律為工具,在台南扶助弱勢、推廣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