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09年6月18日(星期四)晚上6時30分
地點:大億麗緻酒店2010大億套房
出席:許雅芬、林仲豪、康文彬、謝育錚、陳寶華、林媗琪、鄭嘉慧、伍安泰、李政儒、李汶宜、邱煒棠、陳佩琪、陳廷瑋、蔡雪苓、陳琪苗、曾怡靜、鄭植元、葉進祥。
列席:黃俊諺、錢冠頤
主席:許理事長 雅芬 記錄:錢冠頤
壹、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0人,實到18人。
貳、主席宣布開會
參、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肆、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參見第298期台南律師通訊】
伍、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
一、案由:109年4月份梁家瑜等4名新會員入會同意追認案。
執行報告:同意入會,並於109年6月3日核發會員證。
二、案由:民眾王○○投訴本會A會員及B會員等2位律師案。
執行報告:本會於109年6月10日南律芬字第10900620號函知決議。
三、案由:香港宇正實業公司投訴本會C會員案。
執行報告:本會於109年6月10日南律芬字第10900623號函知決議。
四、案由:台豪企業有限公司舉發本會D會員案。
執行報告:本會於109年6月10日南律芬字第10900619號函知決議。
五、案由:民眾李○○來函檢舉本會E會員案
執行報告:本會於109年6月10日南律芬字第10900621號函知決議。
六、案由:民眾林○○來函檢舉本會F會員案。
執行報告:本會於109年6月10日南律芬字第10900622號函知決議。
陸、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一)109年5月23日於本會會館舉辦全聯會「109年律師學院營建工程法律講座-工程法全國巡迴系列講座(三)『公共工程履約管理爭議案例分析』」。
(二)109年5月29日本會理事長與蔡雪苓常務監事、鄭植元監事、葉進祥監事、謝育錚常務理事、伍安泰理事、邱煒棠理事、李汶宜理事、黃俊諺秘書長、錢冠頤副秘書長、蔡佳渝副秘書長、黃逸豪副秘書長、吳玉英副秘書長等13人,出席109年度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與轄區律師座談會。
(三)109年6月4日本會召開109年全國律師節暨律師聯誼會籌備小組第5次會議。
(四)109年6月13日本會在職進修課程,邀請黃建榮庭長講授「108年刑事新修法簡介及實務走向」課程。
二、監事會報告:收支項目經核均相符無誤。
三、各委員會報告:
(一)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李家鳳常務理事報告)財務收支相符。
(二)網站管理委員會(黃俊諺秘書長報告)台南律師公會新網頁預計於109年7月中旬建置完成。
(三)學術進修委員會(伍安泰理事報告)
109年7月4日舉辦之「最高法院2019年刑事訴訟重要裁判評析律師在職進修課程」,歡迎各位會員踴躍參加。
(四)秘書處(黃俊諺秘書長報告)
1.109年5月份退會之會員:謝碧連(逝世)、蔡秋聰、趙若傑、葛光輝、張哲維、陳丁章、鍾李駿、馮鉦喻(以上8名月費已繳清);沈泰基(月費繳至108年12月)﹔李昭萱(月費繳至108年12月)﹔蔡金保(月費繳至108年12月)﹔藺超群(月費繳至108年12月)﹔郭承泰(月費繳至108年8月)﹔黃頌善(月費繳至108年6月)等14人。
2.截至5月底會員總數1197人(含一般會員386人、特別會員811人)。
3.截至5月止跨區執業人數654人。
柒、討論事項:
一、案由:109年5月份加入本會為會員之律師:李明峰、陳瑞堯等2名律師,請追認。
決議:同意追認。
二、案由:本會109年5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三、案由:本會補助會員參與「第20屆全國律師聯誼會暨第73屆全國律師節慶祝大會」活動費用追認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四、案由:「第20屆全國律師聯誼會暨第73屆全國律師節慶祝大會」擔任活動工作人員報名費用全額補助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五、案由: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12屆優秀公益律師」推薦案,請討論。
決議:本會提名會員涂欣成律師為優秀公益律師人選及「法律教育宣導委
員會」為優秀公益律師團隊人選。
捌、臨時動議
玖、自由發言
拾、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