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10年5月20日(星期四)晚上6時30分
地點:以WEBEX進行線上會議
出席:林仲豪、蔡雪苓、林金宗、黃俊諺、陳寶華、王盛鐸、陳琪苗、林泓帆、李政儒、李汶宜、蔡宜均、陳佩琪、葉進祥、曾怡靜、鄭嘉慧、鄭植元、林媗琪、吳玉英。
列席:康文彬、趙培皓、謝育錚、楊鵬遠。
主席:林理事長 仲豪 記錄:楊鵬遠
壹、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0人,實到18人。
貳、主席宣布開會
參、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肆、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參見第309期台南律師通訊】
伍、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
一、案由:110年3月份周聖錡等4名新會員入會同意追認案。
執行報告:同意入會,並於110年4月23日核發會員證。
二、案由:本會擬購置會員管理系統案。
執行報告:廠商於110年4月28日至會館確認架機區域及進行軟體細節介紹,目前進行合約雙方確認程序。
三、案由:本會擬於110年7月31日台南律師公會一日遊案。
執行報告:已於110年4月29日發文通知會員,受理報名至5月24日,但因為疫情關係會再做調整。
陸、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一)為了因應疫情變化,全律會於110年5月15日、17日發表三次聲明,呼籲司法院及法務部採取相關因應措施,獲得司法院及法務部及各地的法院、檢察署回應,台南地檢署於5月17日凌晨宣布暫緩開庭,而法院部分,因司法院僅宣布雙北地區法院暫緩開庭,其餘地區法院如有當事人或訴訟關係人居住於雙北地區,彈性調整庭期,因此台南地院、台南高分院並未宣布全部暫緩開庭。故本會於5月17日晚間約十點公開呼籲台南地院、台南高分院暫緩開庭至31日,而台南地院於次日(18日)由各庭陸續公告各承辦股別案件取消後,司法院也於18日下午將近五點公告全國法院原則暫緩開庭至28日止。
(二)為因應疫情,本會於5月14日宣布,至6月底所有本會主辦或協辦的相關活動取消或改期並且在17日宣布相關防疫措施,除了在會館與地院、高院律師休息室均已經採取實聯制,進入也一律全程戴口罩,而且指揮中心在19日已經宣布全國均進入三級,要求室內聚集人數不得超過五人,所以律師休息室也要進行人數管制。最後呼籲各位會員如有閱卷需求,鼓勵大家線上聲請,也聲請電子卷證線上下載,減少外出頻率,降低風險。
(三)本會於4月17日舉辦刑事人權系列課程第一場次,講題為談基本檢察業務的概論與檢察官辦案思維,邀請姜長志檢察官擔任講師,十分感謝。
(四)為購置會館事宜,本人於4月22日已經先去看物件,5月3日再邀請理監事、顧問們一同去參觀,大家意見踴躍,需要進一步討論。
(五)4月24日本會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南分會共同舉辦家事法系列課程第四場次,講題為未成年子女親權事件,邀請新竹地院許翠玲法官擔任講習,會員獲益良多。
(六)本人4月27日代表本會出席參加司法院的司法相關事務座談會,本會建議希望各地方法院在回覆學習律師依據律師法規定向戶籍地法院查詢無破產宣告證明函文時,能儘速回覆,以免延誤學習律師取得律師證書的時間,以及建議修復式司法增加南部課程規劃與放寬採認標準。
(七)4月28日中午,邀請本屆的副秘書長,就本會會務工作進行座談會,感謝秘書長及多位副秘書長與會。
(八)4月30日下午代表本會參加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交接,恭喜楊銷樺理事長,任務圓滿,也祝福新任盧永盛理事長及其團隊。
(九)5月1日本會國民法官法系列第1場,準備程序-兼論案件理論,邀請林俊宏律師、陳奕廷律師擔任講師,分享他們參與模擬法庭的經驗,十分感謝。
(十)5月8日本會與南臺科法所舉辦2021年法學名家講座,分別邀請湯德宗前大法官,以「大法官釋憲制度的改進–司法改革的契機?」為題,林誠二教授,以「民法修正、見解變更與適用問題」為題,甘添貴教授,以「醫療自主權與生命權的衝突–從刑法的視角觀察」為題,發表精闢演講,非常精彩,也很有啟發性。
(十一)5月10日代表本會參加最高法院與全律會的業務座談會,最高法院吳燦院長除了介紹大法庭制度、取消限量分案制度等等外,最高法案多位庭長也一同與律師界就諸多議題交換意見。
(十二)本會109年度司法官評鑑報告,已經分別5月12日拜會台南地院董院長、5月17日拜會臺南高分院葉院長、5月18日拜會台南地檢林仲斌襄閱主任檢察官(葉檢察長臨時有公務,由林主任檢察官代理),謝謝琪苗主任委員及司法改革委員會委員會們協助,以及感謝常務監事曾怡靜律師、監事媗琪律師、理事宜均律師、理事進祥律師、監事嘉慧律師、司法改革委員會主委琪苗理事、司法改革委員會委員讚裕律師、公關主委文彬律師、秘書長育錚律師分別前往地院、地檢及高分院,交評鑑報告交給院檢首長。
二、監事會報告:本月收支項目經核均相符無誤。
三、各委員會報告:
(一)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林金宗常務理事報告)
上個月關於財務的部分有核對過銀行存摺等均無問題。
(二)司法改革委員會(陳琪苗理事報告)
已分別於今年5月12日拜會台南地院董院長,5月17日拜會台南高分院葉院長,5月18日拜會地檢署林主任檢察官,並各送該機關司法官評鑑結果。日後會員系統建制完成,就評鑑項目及內容調整,希望屆時再請理、監事給予建議。
(三)文化藝術委員會(蔡宜均理事報告)
因為疫情關係未辦活動,等疫情穩定再評估是否舉辦。
(四)秘書處(謝育錚秘書長報告)
1.110年4月份退會之會員共計6人。
特別會員:宋明政、薛政宏、張宗隆、許清連、林淑婷(以上5名月費已處理);郭憲文(月費繳至109年12月)等6人。
2.截至4月底會員總數1042人(一般會員410人+特別會員計632人)。
3.截至4月底止跨區執業人數1188人(4月跨區71人、停跨17人)。
4.5月3日召開本屆第1次秘書處會議,爾後會固定每月月初召開會議。
柒、討論事項:
一、案由:本會110年4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二、案由:民眾檢舉本會特別會員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三、案由:民眾楊○○等3人檢舉本會會員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四、案由:民眾劉○○檢舉本會會員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五、案由:民眾黃○○檢舉本會會員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六、案由:本會第34屆第2次會員大會暨第74屆律師節慶祝活動籌備案,請討論。
決議:預定於110年8月29日(日)上午舉行會員大會暨午宴律師節慶祝活動,會員得攜眷1人免費參加,其餘授權由謝育錚秘書長成立籌備小組籌辦相關事宜再提理監事聯席會報告。
七、案由:本會擬於110年7月3日與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在本會會館舉辦「法治教育種子律師培訓民主基礎系列-正義」課程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惟通知會員可能視疫情而變動。
八、案由:本會定於110年7月8-9日舉辦110年度高中法律營活動案,請討論。
決議:由法律教育宣導委員會於6月中旬視疫情評估後,再決定是否延後或停辦。
九、案由:本會擬於110年7月31日台南律師公會一日遊案,請討論。
決議:取消活動。
十、案由:關於監察院來函為調查「公設及義務辯護制度」提供意見案,請討論。
決議:授權法律研修委員會擬稿回覆。
捌、臨時動議
一、案由:本會日後受理檢舉紀律案件,如被檢舉人非本會一般會員時,擬逕函轉其所屬地方公會處理,毋庸再提理監事聯席會議,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玖、自由發言
拾、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