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植元 律師
全國律師聯合會(下稱「全律會」)於110年9月25日召開第1屆第9次理監事聯席會,雖然目前疫情有逐漸好轉趨勢,然囿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仍就室內聚會人數限制之狀態下,本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仍採取線上視訊會議方式召開。
會議開始先報告第1屆第8次決議執行情形,分別有:函復「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推薦林坤賢律師及許美麗律師為該會第9屆董事候選人;就無地方公會之福建連江、金門地方法院,應如何認定鄰近地方律師公會表示意見乙案,已依決議函覆法務部「本會認為律師於福建連江、金門地方法院執行職務,律師只要加入任一公會即可」;致函「司法院」,建請轉知各級法院不得揭露律師非必要之個資,以維律師之個人隱私及安全;就LAWASIA來信,對緬甸軍事政變造成嚴重死傷,該會非常關注並認為其軍事政權涉犯反人類罪行,已依羅馬規約向國際刑事法院(ICC)提出通報(Communication),促請檢察官調查,全律會表達支持上開作法。
在報告完上開決議執行情形後,接著進行會務工作報告、各委員會及各專案報告、財務報告及監事會報告。
就本次會議討論事項,第一案是因「臺灣澎湖地方法院」為設置該院備選國民法官審核小組,函請全律會推薦律師1名擔任審核小組委員,經決議推薦桂祥晟律師為「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備選國民法官審核小組委員。
第二案是特許仲裁協會東亞分會台灣支會青年事務委員會(CIArb EAB Taiwan YMG)呂馥安會長,敬邀全律會擔任第三屆2021會議的支持機構,因 CIArb在全球共有41個分會,擁有超過16,000名會員,分布於149個國家,是全球最具規模、最有體系的ADR推廣機構,台灣支會也會不定期舉辦活動或課程,且支持機構無需協助任何事務,也無需負擔任何費用,僅需提供logo在傳單及活動頁面上顯示,並請全律會幫忙宣傳會議訊息,故決議同意擔任2021會議之支持機構。
第三案是有事務所來函表示為避免不起訴處分揭露被告之個人資料,致生被告人身生命安全惡害,各地方檢察署之不起訴處分書格式應如何製作,建請全律會與有關單位研議妥適解決方案,經討論後決議建請「司法院」「法務部」研議修法。
其後就全律會內部規定提出修正案討論,經決議後分別通過全律會對外發言人暨出席外部會議運作規則、全律會參與協辦其他團體所舉辦各類研討會、座談會之贊助經費準則、全律會委員會活動舉辦辦法、全律會律師在職進修活動舉辦辦法、全律會受理當事人及犯罪被害人陳請個案評鑑實施辦法、全律會法官遴選委員會與法官評鑑委員會及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律師代表選舉辦法、全律會律師權益維護暨申訴處理辦法及全律會資安管理規範等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