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南律師公會第34屆第11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時間:110年10月21日(星期四)晚上6時30分

地點:本會會館

出席:林仲豪、蔡雪苓、林金宗、黃俊諺、伍安泰、陳寶華、王盛鐸、陳琪苗、林泓帆、李政儒、李汶宜、蔡宜均、葉進祥、曾怡靜、鄭嘉慧、林媗琪、吳玉英。

列席:趙培皓、謝育錚、陳威延。

主席:林理事長 仲豪    記錄:陳威延

壹、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0人,實到17人。

貳、主席宣布開會

參、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肆、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參見第314期台南律師通訊】

伍、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

一、案由:110年8月份一般會員之律師:陳于晴、鄭堯駿;特別會員之律師:許祐寧律師3名新會員入會同意追認案。

執行報告:同意入會,並於110年9月22日核發會員證。

二、案由:本會110年10月30日前之活動取消或暫停辦理案。

執行報告:本會已於9月27日官網公告。

三、案由:民眾C投訴本會一般會員D案。

執行報告:本會於110年9月29日南律豪字第11000360號函知決議。

四、案由:民眾E投訴本會一般會員F案

執行報告:本會於110年9月29日南律豪字第11000361號函知決議。

陸、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一)因為疫情相對緩和,本年度會員大會應該可以順利舉辦,今天要麻煩大家最後確認舉辦的日期與地點,以及會後是否要舉辦餐敘聯誼。

(二)有關會館購置工作,除會館購置小組有持續注意適合之標的外,並已經完成宣傳海報、問卷調查等設計,將於近日發出,徵詢會員意見。

(三)本會於110年9月25日家事法系列課程(六)邀請輔仁大學法律系林秀雄教授,以「繼承事件-繼承回復請求權、代位繼承、繼承權之喪失」為題,以線上方式進行,會員踴躍參與,將近有200人參與。

(四)本會於110年10月2日舉辦刑事法課程,邀請成大法律系許澤天教授就「肇事逃逸罪的修改與未來」為題,與會員分享相關法律意見,本場次為疫情之後第一次舉辦實體在職進修課程,秘書處會研究如何以實體與線上並行方式來進行在職進修課程。

(五)本人110年10月16日以全律會當然理事身分出席全律會第1屆第10次理事、監事聯席會議,該次會議中已經達成共識,將於明年1月底以前召開全律會會員代表大會,並且於會員代表大會前,將由各方一同協商,讓先前章程草案沒有共識部分可以順利解決,儘速通過全律會章程。

(六)本會110年度羽球聯誼賽於110年10月17日在市立羽球館舉辦,該活動為本會於疫情之後第一次體育活動,雖然大家仍然必須全程戴口罩打球,仍然奮力比賽,絲毫不受影響,十分感謝羽球隊隊長逸豪律師及秘書處的規劃與執行。

(七)恭喜法律教育宣導委員會獲得本年度全國律師公會優秀公益律師團體獎,感謝歷任的主委,特別感謝培皓律師任內推動高中生法律研習營。

二、監事會報告:本月收支項目經核均相符無誤,比較大的支出為會員管理系統第二期款二十七萬七千二佰元。

三、各委員會報告:

(一)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林金宗常務理事報告)

1.110年9月辦理平民法律服務共有320件。

2.本月(110年9月)財務收支相符。

3.有律師同道反映諮詢的地點氣溫太熱,因此,有加購電風扇在諮詢點使用。

4.如諮詢地點有需要改進的地方,歡迎提出。

(二)實務研究委員會(葉進祥理事報告)

110年10月23日星期六上午9點至12點半,本會與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共同舉辦府城法學論壇系列課程之「公法上請求權與私法上請求權之競合:理論與實務」,由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蔡志方教授擔任報告主講人,並邀請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董武全院長及成大法律系蔡維音教授擔任與談人,另請成大法律系陳運財系主任和理事長林仲豪律師擔任主持人,成大有保留25個名額給我們,請大家踴躍參加。

(三)司法改革委員會(陳琪苗理事報告)

1.110年10月5日下午就線上即時評鑑系統事宜,與系統開發公司人員開會,雙方就評鑑系統之建置事項進行討論,預計11月底建置完成,費用與廠商商議後調降為15萬元,希望系統建置完成後,大家能多多參與測試,修正問題,而得以於111年元月份正式啟用。

2.日前有接到全律會函轉關於民眾對其案件承審之台南高分院三位法官申請評鑑乙案,目前經本委員會委員們初步審議認為不符合法官評鑑之要件,之後正式議決後再予函覆。

(四)刑事人權保障委員會(李汶宜理事報告)

台南戒治所來函希望公會提供法治教育的講師名單,感謝願意參與的律師們。

(五)文康福利委員會(李政儒理事報告)

1.關於跟統一獅球團合作的方案,對方希望人數可以在二百五到三百人,以平日來說,內野至少需要五萬二千五佰元,假日需要六萬七千五佰元。大家可以想一下主題活動內容。因今年已屆年底,場次所剩不多,是要今年辦或是明年辦需要再討論。

2.律師出遊,考慮疫情警戒降為一級,或者大家均有施打疫苗後,再行舉辦。

(六)文化藝術委員會(蔡宜均理事報告)

等疫情警戒降到一級後,再行規劃小鎮漫遊等活動。

(七)秘書處(謝育錚秘書長報告)

1.110年9月份退會之會員共計5人。

特別會員:田杰弘、翁羚喬、杜俊謙、陳永昌、馬傲秋(以上5人月費已繳清)。

2.截至9月底會員總數1007人(一般會員418人+特別會員計589人)。

3.截至9月底止跨區執業人數1369人(9月跨區86人、停跨34人)。

可至本會官網查看每月最新會員人數結構表。

4.10月5日召開第6次秘書處會議。

柒、討論事項:

一、案由:110年9月份加入本會為一般會員之律師:葉展辰、李羽加、葉賢賓、王心甫、李宜靜、林柏廷、黃紹杰律師,請追認。

決議:照案通過。

二、案由:本會110年9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三、案由:本會第34屆第二次會員大會、第74屆律師節暨平民法律服務中心47週年慶祝聯合活動變更案,請討論。

決議:

(一)考量目前新冠肺炎仍為二級警戒,依照相關防疫指引,舉辦餐會須符合防疫計畫有其困難,故原訂110年11月21日上午的會員大會仍照常舉行、議決本會購置自有會館案,會員如親自出席大會,將致贈1000元之禮金。

(二)第74屆律師節暨平民法律服務中心47週年慶祝聯合活動,取消午宴餐會,改於會員大會中表揚資深道長、會刊投稿最多者、會刊編審貢獻、學術進修、中心服務績優律師、志工等獎項,並頒發本會顧問聘書。

(三)慶祝律師節部分,改對親自出席與會之會員致贈禮金1000元,平民法律服務中心週年慶之部分,則循往例發給500元之禮金。

(四)會後另備麵包餐盒以慰會員辛勞與會。

四、案由:本會購置自有會館案,請討論。

決議:以「授權理監事會,在三千五百萬的範圍內,完成會館的購置與裝潢」提案,交由會員大會議決。

捌、臨時動議

玖、自由發言

拾、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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