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進律師座談會」

  民國(下同)111年3月5日假本會會館邀請葉張基律師、鄭植元律師、羅偉哲會計師、李汶宜律師及林金宗律師分別分享執業及經營事務所、報稅相關與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法律諮詢等心得。

  葉張基律師分享其執業及獨資/合署法律事務所之經驗,葉律師強調:一、把握受時的機會學習累積經驗,不要排斥,由你所累積的經驗日後再發現自己的藍海。二、受時就要想怎麼當老闆,要學事務所運營。三、挑自己有樂趣的事去做。四、將律師當作志業,要真正喜歡而非只是為求生存,否則會太無趣。

  鄭植元律師分享經營合夥法律事務所之經驗,鄭律師表示合夥好處在有人能cover案件及討論案件。鄭律師認合夥人很重要,律師可略分為業務能力強及辦案能力二種,此外合夥人個性不能太計較。對合夥收入分配建議分為案源、辦案及事務所三個部分,因為人脈有價,而實際辦案者常花費較多時間,建議分配比例為3:4:3甚至2:5:3。

  羅偉哲會計師則介紹律師執業相關稅務問題,包含稅務基本概念如:所得稅額計算、免稅額、扣除額,以及執行業務所得申報方式(核實、書審等)相關利弊等。

  李汶宜律師則分享個人報稅經驗,認平日要詳實紀錄收發文及接案(收費),李律師並提供記帳格式供會員參考,並表示平日記帳除有利報稅,亦可學習控制成本。,李律師介紹處理法扶、諮詢、在外演講、公司為委託人及冤獄平反協會等之報稅經驗。最後,李律師建議,應紀錄「案件」在「何年度」報稅,並留存憑證,以應付國稅局查帳。

  林金宗律師則先簡介平民法律服務中心(下稱本中心)於63年成立之背景,並介紹本中心提供諮詢服務之地點及時間。林律師提及去年本中心共服務270多件,當然也會遇到濫用或態度不好的民眾,建議新進律師面對時要沉得住氣,另因民眾常給予片面資訊且未必正確,盡量不要給予確切的答案,而且諮詢時間平均分配最好控制在15分鐘,諮詢後紀錄不用鉅細彌遺,並希望新進律師能踴躍加入。

  會後,本會林仲豪理事長也就上開議題分享個人經驗,並順帶宣導公會Line群組、律師單一登入系統之閱卷聲請功能等事項。(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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