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11年8月11日(星期四)中午12時整
地點:本會會館
出席:曾怡靜、鄭嘉慧、林媗琪、吳玉英
列席:林仲豪、趙培皓、林怡伶
主席:曾常務監事怡靜 記錄:林怡伶律師
壹、報告出席人數:應到5人,實到4人。
貳、主席宣布開會
參、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肆、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無】
伍、上回會議決議執行報告【無】
陸、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一)本會今年度購置會館暨裝修,需使用大筆資金,另因友會近期發現有會計侵占公款事件,故召開監事會議,邀請監事針對本會會計出納制度及財務狀況進行檢討。
(二)上週先請理事長針對本會往來金融機構之最新定期存款餘額進行函詢,今日針對已收到之中華郵政公司及台灣銀行南都分行之覆函,經現場核對,確認本會於該二金融機構之存款餘額與本會帳載金額相符。
二、各監事報告:無。
柒、討論事項:
一、案由:維持本會【會計兼出納】之業務者輪調模式、每月帳冊資料提出存摺正本及各項憑證正本。
決議:本會向來採行會計由會務人員一人輪值,全部會務人員兼辦出納之運作模式進行,每年輪調乙次,此模式應可維持。另建請理事會討論本會收入及支出之付款方式,是否以減少現金支付方式為目標,以維持帳務正確性並減少人力成本。
二、案由:定期或不定期發函給銀行詢問存款總額,以進一步查核本會存款。
決議:照案通過,並建議每年不定期向往來金融機構查核本會存款餘額。
三、案由:配合會館裝潢購置案,如何運用本會存款支付相關費用,以降低財務風險。
決議:截至111年8月11日為止,關於會館裝潢購置案,本會已支付購屋款新台幣2,353萬元,現餘會館裝潢費用及購置房屋尾款尚待支付;已支出之購屋款係以本會活期存款及部分定期存款後解約支付。預計上開剩餘尾款及裝潢費用,亦係以部分活期存款及部分定期存款進行支付。就財務風險控管部分,會依未來實際工期及進度,據實查核後依合約約定之方式支付。
捌、自由發言
監事林媗琪律師:可否不定期聯繫往來廠商,以稽核本會大筆支出費用?
理事長林仲豪律師:可以。
玖、散會(同日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