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磊落任橫行 杯酒尋常送此生
到死還能擁戈甲 中原無事莫談兵
◎陳清白 律師
根據媒體報導,美國以出產帝王蟹、松葉蟹聞名的阿拉斯加,2018年時,松葉蟹的數量大概還有80億隻。然而只不過三年的時間,卻僅剩下約10億隻左右。銳減的原因,除了過度捕撈外,最主要的就是,全球暖化,水溫升高,不利於松葉蟹的生長。
螃蟹是餐桌上的美食,許多人嗜吃成癮,我們家就有一個,一有機會就買來據案大嚼,不論價錢高低,也不管是不是季節當令。
歷史上喜歡吃螃蟹的人很多,但吃出名氣來的都是文人。因為文人喜歡舞文弄墨,一經吟詠品題,便身價倍增,流傳千古。
蘇東坡有一篇「老饕賦」,裡面舉出了幾項他最愛的美食,其中「嚼霜前之兩螯」和「蟹微生而帶糟」都是「聚物之天美,以養吾之老饕」,可見他確實是個喜歡吃螃蟹的美食家。
除了蘇東坡,歐陽修也愛吃螃蟹。他在給兒子的信上曾說,京城開封市面上賣的螃蟹遠遠比不上穎州(現在的安徽阜陽)西湖所生產的,所以計劃將來一定要住到阜陽去。果真,他退休以後,就在阜陽西湖邊買地建房,一到螃蟹產季他便大快朵頤,痛快喝酒,過了好一段悠閒時光。
除了以上兩位,吳越國王錢鏐的後代錢昆,在宋朝也是吃螃蟹有名的。據說他考上進士以後,通過甄選,準備任官,皇帝召見時問他,想派到哪個地方去?他回答:「但得有螃蟹無通判處,則可矣。」這句話有點難解,有螃蟹易懂,但什麼叫「無通判處」呢?原來在宋朝剛考上的進士,初次任官,大都派到地方去當知縣,知縣之下設有通判,也就是副縣長。知縣頒佈命令,必須通判副署,知縣如與通判不睦,通判掣肘,知縣就很難做事,因此,如派往未設通判的縣份,就可以獨攬大權,利於施政。但錢昆還特別強調得有螃蟹,可見他有多麼的喜歡吃。
明末清初有個文人叫李漁,他也是個「螃蟹控」。他在他的「閒情偶記」書裡寫過一段話,我簡單的把它翻成白話:我這一生,最喜歡吃螃蟹,每年在螃蟹尚未上市,便開始存錢準備好好大嚼一番。因此家人都說螃蟹是我的生命,這些錢就被稱為「買命錢」。因為考慮到螃蟹有產季,不能一年到頭都有得吃,便命家人洗甕釀酒,準備做糟蟹。這些糟叫「蟹糟」,釀成的酒叫「蟹釀」,這些釀酒的甕叫「蟹甕」。在我家有個婢女很會做這些事,因此就把她改名叫「蟹奴」。我和朋友歡聚吃蟹的日子訂於每年的九月十日,這一天就叫「蟹秋」。李漁對螃蟹鍾情至此,難怪他的外號叫「蟹痴」。
螃蟹一身盔甲,吃起來很麻煩,又吃不到什麼肉,但青菜豆腐各有所好,喜歡此味者,絕不嫌麻煩。文學家梁實秋在他的「雅舍談吃」書裡提到,北京前門大街正陽樓的螃蟹最有名。它家的螃蟹比一般市場上賣的要大上一倍。蟹到店裡還要放在大水缸裡,用蛋白澆灌催肥,一兩天後才上桌應客。吃的時候,店裡會提供客人每人一份黃楊木做的小木槌和小木墊,用來敲敲打打,可免牙咬手剝之勞。
每年的螃蟹季節,梁實秋家總要吃上好幾頓蟹,吃蟹時一定要配花雕酒。梁實秋的媽媽是杭州人,生長在魚米之鄉,吃蟹可說是家常便飯,因此練就了一手吃蟹的好功夫。她對梁實秋說:「我小時候在杭州家裡吃螃蟹,要慢條斯理,細敲細打,一點蟹肉都不能糟蹋,食畢要把破碎的蟹殼放在戥子上稱一下,看誰的一份份量輕,表示吃得最乾淨,有獎。」。
相較於梁媽媽的慢條斯理,我的吃蟹經驗可要豪邁得多。
記得民國72年在馬祖當兵時吃過一回螃蟹,叫我終身難忘。那是個秋末冬初的季節,某個放假日,我和同袍三人到西莒的青蕃港街上閒逛,正好發現漁家抬著好幾簍青殼蟹上岸,每隻蟹都比巴掌大,活蹦亂跳,真是道道地地的「現撈仔」。
那時馬祖的漁產豐富,售價便宜,螃蟹一斤只要10塊錢。我們三人,挑了一堆請店家代煮,總共才花不到200元。扣掉蒸煮的工錢,算起來,至少也吃了十幾斤。馬祖斤,一斤13兩,合五百公克,也就是說,我們一個人大概至少吃了兩公斤以上的螃蟹。那時吃螃蟹沒有工具,全憑尖牙利嘴,但還是啃到嘴巴都破了皮。
螃蟹性寒,不宜多吃,且食用時最好佐以薑醋、燒酒,以免胃腸不適。那一頓螃蟹膏黃肥厚,吃得過癮,但不免過了量,幸好當兵時,年輕力壯,暴飲暴食後身體並沒有什麼不適。
說到這裡,又讓我想到一件吃螃蟹的故事。
話說白色恐怖時期,「鹿窟事件」的受害者李石城先生,他在口述白色恐怖歷史時提到:在他被關押四年後的某一天,因緣際會,因為和蔣經國的一席話,被從軍法處的洗衣廠,調到新店青潭的三民主義訓練班。訓練班下午五點用晚餐,九點晚點名。這段空檔可以自由活動。那時淡水河尚無污染,新店溪水質清澈見底,盛產毛蟹。他說因為後門沒人看守,因此就偷偷跑到溪裡去抓毛蟹。一個晚上,一個人最少可以捕捉到三布袋,重達二十斤以上。抓這麼多毛蟹幹什麼?賣錢呀!有人拖著「梨阿甲」(一種兩輪拖車)專門在收購,一斤一塊錢。
有一天,他們挑了十幾隻大個頭的毛蟹捨不得賣,留下自己享用。那晚,李石城、鄭金英、詹賜進三人,用水加燒酒煮毛蟹,當毛蟹煮熟時,詹賜進突然說胃痛不舒服,不想吃。於是,他便和鄭金英兩人包辦了全部。沒想到半夜肚子痛到差點死掉,隔天早上還吐了血。經過醫官檢查結果是急性胃潰瘍,如果吃三天藥沒好,就要開刀,否則小命不保。那年李石城21歲,比我當兵吃螃蟹時還要年輕。我們也像他一樣吃了很多,但他有事,我們無恙,問題出在哪裡,不得而知。
張大千的老師,外號「清道人」的李瑞清,自號「李百蟹」。據他自稱,他一頓能吃螃蟹一百隻,因此得名。如果李石城吃了不到十隻的毛蟹就誘發急性胃潰瘍,那麼,李瑞清的食量和體質,恐怕就不是凡人可比了。因此有人懷疑,清道人是不是在吹牛?但和他詩酒往來,交情深厚的好友柳貢禾親自證實,的確如此,而且加碼爆料,所謂的百隻是連螯帶腿都一起吞下肚的。
文前的詩,又是戈甲,又是談兵,彷彿是在描繪戰爭的景象。其實,它是清朝詩人魏瀚所寫,題為「食蟹」的一首七絕。大意是:「螃蟹橫行江湖,最終還是被人和著酒吃下肚了結一生。死的時候還保持著一身盔甲,不過縱然戈戟猶在,但因為中原平安無事,也就沒有用武之地了。」
除了魏瀚,一邊吃螃蟹,一邊吟詩作賦的文人可多了。李白詩:「蟹螯即金液,糟丘是蓬萊,且須飲美酒,乘月醉高台。」蘇東坡說:「堪笑吳興饞太守,一詩換得兩尖團」,這裡的「尖」,指的是公蟹;「團」指的是母蟹。清代大儒章太炎的夫人湯國梨於寄寓蘇州時,曾寫下了:「不是陽澄湖蟹好,人生何必住蘇州。」的佳句。
此外,紅樓夢第三十八回:「林瀟湘魁奪菊花詩,薛蘅蕪諷和螃蟹咏」裡,也有榮府吃螃蟹吟詠比賽的詩句。
賈寶玉詩:「持螯更喜桂陰涼,潑醋擂薑興欲狂。饕餮王孫應有酒,橫行公子竟無腸。臍間積冷饞忘忌,指上沾腥洗尚香。原為世人美口腹,坡仙曾笑一生忙。」
林黛玉詩:「鐵甲長戈死未忘,堆盤色相喜先嚐。螯封嫩玉雙雙滿,殼凸紅脂塊塊香。多肉更憐卿八足,助情誰勸我千觴,對茲佳品酬佳節,桂拂清風菊帶霜。」
最終薛寶釵以下面這首詩奪冠:「酒未滌腥還用菊,性防積冷定須薑。於今落釜成何益,月浦空餘禾黍香。」
從詩裡可以看出古人吃螃蟹的講究。要有酒、有醋、有薑,然後有詩。吃完洗手滌腥,要用艾草、菊花水,更講究的是要用菊花葉桂花蕊薰製的綠豆粉來擦拭。
看來古人比今人要來得風雅情趣多了,現代人哪來這種閒功夫。不過,話說回來,這是錦衣玉食富貴之家的排場,尋常人可沒有這麼好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