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11年12月15日(星期四)晚上6時30分
地點:台南晶英酒店四樓采逸廳
出席:林仲豪、蔡雪苓、林金宗、黃俊諺、伍安泰、陳寶華、王盛鐸、陳琪苗、林泓帆、李政儒、李汶宜、蔡宜均、陳佩琪、葉進祥、曾怡靜、鄭嘉慧、林媗琪、吳玉英
列席:趙培皓、謝育錚、蘇國欽
主席:林理事長 仲豪 記錄:蘇國欽律師
壹、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0人,實到18人。
貳、主席宣布開會
參、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肆、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參見第328期台南律師通訊】
伍、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
一、案由:111年10月份加入本會為為一般會員高永穎律師、黃書炫律師、邱維琳律師;特別會員王湘閔律師,計四名律師入會同意追認案。
執行報告:同意追認入會。
二、案由:民眾A君提出跟本會一般會員B律師之委任糾紛案。
執行報告:已於111年11月28日南律豪字第11100368號函發懲戒移送書律師懲戒委員會。
三、案由:C公司檢舉本會一般會員D律師有違反律師倫理案。
執行報告:已於111年11月28日南律豪字第11100369號函發懲戒移送書律師懲戒委員會。
四、案由:民眾E君檢舉本會一般會員F律師案。
執行報告:已於111年11月28日南律豪字第11100370號函發懲戒移送書律師懲戒委員會。
五、案由:本會僱用臨時性工作之約聘人員追認案。
執行報告:追認通過。
六、案由:本會會員停權名單案
執行報告:會員名冊已註記相關停權名單,並於111年11月18日本會官網公告得向本會申請閱覽會員資格名冊。
陸、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1、今天是我們第34屆理監事會最後一次開會,感謝各位理監事在過去這兩年為公會事務的奉獻,在這兩年我們通過並執行會館的購置,而現在正再跟廠商進行裝潢案的討論,接下來的工作,就拜託在12月3日剛剛出爐的第35屆理監事團隊來繼續。
2、本會第35屆第1次大會在12月3日召開,恭喜當天當選的第35屆理監事會團隊,也恭喜本會伍安泰律師、陳佩琪律師、謝育錚律師、黃俊諺律師,也在當天全律會第二屆選舉開票時,分別當選理事跟會員代表。本人也當選第2屆全律會理事,也謝謝大家對於台南隊的支持。
3、上個月在律師引起討論的公益活動辦法草案,第1屆全律會理監事會已經決議暫時擱置,由下個月上任的第2屆全律會理監會來處理,新當選的尤美女大理事長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已經表示會積極溝通、協調,充分尊重全國律師的意見,穩健推動相關草案的研擬。不過就我們台南多數律師執業型態而言,影響應該有限,而且推動公益活動辦法有助於我們律師界去爭取全面強制代理,個人認為應該予以支持,但是草案中公益時數、項目與代金數額,可以參考大家的意見來調整。
4、本人於11月30日代表本會參加全律會與法務部的111年度律師業務聯繫會議,本會在該次會議有提案,希望法務部能夠發文請各地檢署加強查緝假律師。
5、本會於12月9日晚上6點半至9點半,邀請全律會理事趙梅君律師,採線上方式,舉行「律師倫理-以利害衝突為中心」,趙律師參與兩次律師倫理規範修正,對相關案例與國外經驗,非常熟悉,參與的會員收穫豐富。
二、監事會報告:收支項目經核閱均相符。
三、各委員會報告:
(一)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林金宗常務理事報告):平民法扶的帳已閱,無特別報告事項。
(二)學術進修委員會(伍安泰常務理事報告):今年度課程全數上完。
(三)司法改革委員會(陳琪苗理事報告):請大家多多利用線上司法人員評鑑。
(四)秘書處(謝育錚秘書長報告)
1.111年11月份退會之會員共計4人。
一般會員:羅詩婷、林柏廷(月費均繳清)。
特別會員:陳品鈞、林俊儀(月費均繳清)。
2.截至111年11月底會員總數942人(一般會員437人、特別會員505人)。
3.截至111年11月底止跨區執業人數1522人(11月跨區71人、停跨45人)。可至本會官網查看每月最新會員人數結構表。
4.12月6日召開111年第12次秘書處會議。
柒、討論事項:
一、案由:111年11月份加入本會為一般會員黃勃橖律師、唐世韜律師、柳博硯律師計3名律師,請追認。
決議:同意追認入會。
二、案由:本會111年11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同意審議通過。
三、案由:111年12月份申請加入本會一般會員蔡長林律師案,請討論。
決議:為符合律師不得同時執行公證職務規定,請蔡長林於函達後20日內補正司法院核准辭職通知函。
捌、臨時動議:無。
玖、自由發言:無。
拾、散會(同日2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