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種子律師培訓民主基礎系列-【權威】課程

  本會法律教育宣導委員會於113年1月20日(六)上午9時在本會會館舉辦法治教育種子律師培訓民主基礎系列【權威】課程活動。從認識美國公民教育中心出版之「民主基礎」系列叢書,藉以推廣公民法治教育所應具備之思考邏輯及思考工具,亦透過本次活動招募對法治教育有興趣之律師,讓更多律師參與公民法治教育。

  上午先由劉金玫律師針對民主基礎系列叢書教材作簡介,由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獲美國公民教育中心授權翻譯出版《民主基礎》系列「權威」、「隱私」、「責任」、「正義」共4套叢書,而四套叢書分別有兒童版、少年版到公民版等版本,讓不同學齡之學生及民眾能以最輕鬆的方式理解基本公民所應具備之邏輯思考、表達意見及溝通整合之能力。劉金玫律師先從法治教育的定義切入,讓法治教育的定義不再僅限於守法,而是法律價值與思辨能力,並因此所發展之四項核心「權威」、「隱私」、「責任」與「正義」。在「權威」概念下,讓公民習得判斷因為權利而如何判斷權力,對公權力濫權較能掌握;在「隱私」環節,讓公民知悉隱私的界線,而對人權的尊重與限制;在「責任」章節下,學習個人自主決定與責任之關係;最後「正義」部分,則是讓公民認知法令如何公平分配,並針對錯誤如何公平回應。劉金玫律師從中以「隱私」及「正義」二核心舉例說明。

  緊接著陳端峰老師講述四個核心概念中的「權威」,先從與一般民眾容易誤認的「威權」先做區別,說明「權威」背後是因為有權利獲取使用權力,而因為該權力來影響獲取控制別人的權利,並探討風俗習慣、文化傳統、法律、道德或同意均為權威之來源,進而了解「權威」對群體所能達成確保秩序安全、公平和平解決爭端、確保公平分享利益分擔責任及保障重要的自由之效果。陳端峰老師以曾身為教師之過往,舉教師與學生間常見之實驗室使用規則為例,讓在場參與課程之律師、教師及社工人員共同討論分析,推演出評估「權威」思考工具及流程,透過引導討論讓在場與會人員能在各類情境下尋找出因為「權威」造成之利益與代價,最後做出評斷好壞後,向在場其他與會人員表達做出結論之考量及原因。

  下午則由李惠芬老師與大家分享法治教育講課前準備方向、課間教材製作與運用,並針對學生常有專注力渙散的情形,提供遊戲方式讓學生重新拾回專注,最後讓與會人員實際體驗教材內容並誘發討論。最後則由薛筱諭律師分享在省躬國小入班教學之經驗與回饋。本次課程活動完結後,有多位與會律師願意參與校園法治教育核心理念推廣,讓學生法治教育更有組織的推廣。(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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