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律師公會第32屆107年度2月份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時間:107年2月22日(星期四)晚上6時30分

地點:香格里拉台南遠東國際大飯店B1赤崁廳

出席:宋金比、許雅芬、陳琪苗、陳清白、王燕玲、李家鳳、曾怡靜、康文彬、黃俊諺、鄭植元、鄭嘉慧、黃郁蘋、謝育錚、蔡雪苓、王建強、陳建欽

列席:林仲豪、伍安泰

主席:宋理事長 金比     記錄:伍安泰

壹、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0人,實到16人。

貳、主席宣布開會

參、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肆、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參見第270期台南律師通訊】

伍、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

案由:106年12月份張寧洲等16名新會員入會同意追認案。

執行報告:同意入會,並已於107年1月26日核發會員證。

陸、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一)本人非常感謝各位理監事、秘書長、副秘書長、主委對公會的貢獻與辛勞,在這一段時間,協助公會會館的裝潢、遷移、各項會務的推展、各委員會的活動,及為會員們提供多元化的服務。

(二)本人於107年1月20日參加屏東律師公會第29屆第1次會員大會,該日屏東律師公會會員大會選出新任理監事及全聯會會員代表。

(三)107年1月21日上午本人出席中台灣律師聯盟「大陸同胞法律諮詢中心」揭牌啟用儀式。

(四)本會羽球隊與台南地檢羽球隊,於107年1月21日下午在台南市立羽球館聯誼球敘,雙方互相切磋球技,十分盡興。

(五)高雄律師公會郭清寶理事長、莊雯琇常務理事、謝國允秘書長、王婉萍秘書,於107年2月1日下午來訪本會。本會由許雅芬副理事長、林仲豪秘書長、黃俊諺理事、林泓帆副秘書長及本人接待友會貴賓。

(六)台南地院董院長通知本會,地院將編列預算規劃裝潢本會律師休息室。

二、監事會(陳建欽監事)報告:收支項目經核均相符無誤。

三、各委員會報告:

(一)會刊編輯委員會(曾怡靜理事報告):本會會刊新任主編,李政儒律師已同意自107年5月接任。

(二)平民法律服務中心(王燕玲常務理事報告):【1月份財務報告表詳附件一(略)】

(三)網站管理委員會(林仲豪秘書長報告):將檢討本會網站增加行事曆公告介面,經詢網站公司報價2萬元,取得詳細介面內容後,再提交理監事會議確認有無必要修改。

(四)文康福利委員會(謝育錚理事報告):107年4月20日至4月22日國內三日行,原計畫前往馬祖旅遊,惟考量該季節常有濃霧影響航班延誤行程,決定更改本次行程,預計前往雪霸觀霧農場旅遊。

(六)秘書處(林仲豪秘書長報告):
1.107年1月份退會之會員:呂維凱、謝進益、郭志剛、蔡淑美、何愛文、黃榮謨、蕭維德、林聖彬、高奕驤、郭賢傳(以上10名月費已繳清);蔡吉記(月費繳至106年9月);黃相博(月費繳至106年8月);張復鈞(月費繳至106年5月);林之嵐(月費繳至106年12月);盧兆民(月費繳至106年12月);曾伊如(月費繳至106年11月);賴淑玲(月費繳至106年12月);曾泰源(月費繳至106年12月);吳孟勳(月費繳至106年12月)等19人。
2.截至1月底會員總數1639人(含台南區會員332人)。

柒、討論事項:

一、案由:107年1月份加入本會為會員之律師:林志洋、王辰罡、廖健君、劉棕欣、謝其演、潘怡珍、李嘉泰、林懿君、謝允正、陳威駿、吳宛怡、洪若純、傅敏臻、魏宏儒、王盈智、彭成翔、吳典哲、莊家亨等18名律師,請追認。

決議:照案通過。

二、案由:本會107年1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三、案由:本會平民法律服務中心106年度財務收支決算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四、案由:本會平民法律服務中心107年度財務收支預算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五、案由:本會106年度財務收支決算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六、案由:本會107年度財務收支預算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為因應本年度研討會辦理次數增加,研討會預算增加為135萬元,其餘預算照案通過。

七、案由:本會107年度工作計畫表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刪除三、社會服務部分(三)「舉辦種子教師研習」文字內容後通過。。

八、案由:本會增補選第十屆會員代表名單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更正部分會員代表名單後通過。

九、案由:本會第32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舉行時間及地點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十、案由:本會秘書處是否增聘人力案,請討論。

決議:通過,由秘書處透過上網方式公開徵求,並由理事長召集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及秘書長執行籌劃面試事宜。

十一、案由:本會會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十二、案由:會員未回覆是否接受本會會刊電子報者,是否直接發送電子報?請討論。

決議:問卷內容文字酌做修正後通過。

十三、案由:本會會刊編輯委員會新任主編案,請討論。

決議:由李政儒律師擔任。

十四、案由:本會107年上半年度國內旅遊案,請討論。

決議:依往例補助團費。本次國內旅遊補助對象為本會會員及會務人員。補助金額為新台幣3,800元。

捌、臨時動議

玖、自由發言

拾、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