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14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10時30分(9時30分報到)
地點:安平靈糧堂
出席人數:726人(一般會員:502人、特別會員:224人)
實到人數:146人(含委託出席17人)
主席:曾怡靜理事長 記錄:張廷宇副秘書長
司儀:陳姿穎副秘書長
壹、大會開始─報告出席人數:現在時間為10時33分,本會截至114年4月23日之會員人數為726人,一般會員親自出席131人(含委託出席人數),特別會員人數親自出席11人,含委託出席1人,依本會章程第24條及第45條第3項規定,以權重計算後之出席人數計有151人,已超過法定出席開會人數121人,請主席宣布開會。
貳、主席就位及致詞:(略)
參、主管機關及來賓致詞:(略)
肆、通過本次會議議程:通過。
伍、確認上次會議紀錄:通過。
陸、報告事項:
(一)理事會工作報告:常務理事伍安泰報告(請參閱大會手冊第9頁至第11頁)
(二)監事會監查報告:常務監事謝育錚律師報告。(請參閱大會手冊第12頁)
柒、審核議事項:
一、審核本會臺南高分院律師休息室113年度收支決算案。
說明:財務長李汶宜律師報告(請參閱大會手冊第14頁)。
決議:審議追認通過。
二、審核本會113年度收支決算案。
說明:財務長李汶宜律師報告(請參閱大會手冊第15頁)。
決議:審議追認通過。
三、審核本會臺南高分院律師休息室114年度收支預算案。
說明:財務長李汶宜律師報告(請參閱大會手冊第16頁)。
決議:審議追認通過。
四、審核本會114年度收支預算案。
說明:財務長李汶宜律師報告(請參閱大會手冊第17~19頁)。
決議:審議追認通過。
五、審核本會114年度工作計畫
說明:楊汶斌律師報告(請參閱大會手冊第21頁)
決議:審議通過。
捌、臨時動議:無
玖、散會(同日上午10時57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