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南律師公會第36屆第8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時間:114年7月17日(星期四)晚上6時30分

地點:玄饌宴會館(708台南市安平區城平路1號)

出席:曾怡靜、陳琪苗、伍安泰、康文彬、李政儒、陳寶華、林媗琪、趙培皓、吳玉英、劉芝光、許哲嘉、陳佩琪、温菀婷、黃信豪、謝育錚、蔡宜均、王盛鐸、葉進祥。

列席:李汶宜、楊汶斌、謝溦真

主席:曾理事長 怡靜  記錄:謝溦真

壹、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0人,實到18人。

貳、主席宣布開會

參、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肆、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參見第359期台南律師通訊】

伍、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

 一、案由:民眾A君檢舉本會一般會員B律師案。

   執行報告:已於114年6月24日南律靜字第11400145號函覆當事人。

 二、案由:民眾D君投訴本會一般會員E律師案。

   執行報告:已於114年6月24日南律靜字第11400146號函覆當事人。

 三、案由:民眾G君投訴本會一般會員H律師案。

   執行報告:因本案尚有需予釐清之處,已安排委員會8月會議議程再詳細究明。

 四、案由:民眾I君投訴本會一般會員J律師案。

   執行報告:已於114年6月24日南律靜字第11400147號函覆當事人。

 五、案由:本會是否與友會簽署合作意向書案。

   執行報告:擬於8月30日之律師節活動與新竹公會簽署MOU,苗栗公會再約定簽約時間,並已與二會先進行課程合作。

陸、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一)理事長代表本會參加建築師公會理事長交接、建築三年展開幕活動。

(二)擬定律師倫理申訴案件受理申訴處理程序,目前律倫委員會研議中。

(三)有關本會會員日前經南院裁押乙事,因案件偵查中,不便評論。目前已知該會員已委任辯護人,其承辦中案件委由二間事務所處理,法扶案件由法扶會處理,本會亦接獲多位當事人請求協助之電話,均已處理完畢。

 二、監事會報告(蔡宜均監事代理報告):收支項目經核均相符無誤。

 三、各委員會報告:

(一)人權保障委員會(伍安泰常務理事報告)

   贊助社團法人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新臺幣一萬元,以利該會舉辦之「轉:冤案救援的起點與終點:2025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年度論壇」活動進行。

(二)文康福利暨文化藝術委員會(温菀婷理事報告)

   針對本會會員參與全國律師聯合會舉辦之第78屆律師節慶祝大會,為鼓勵參加,本會補助會員每人1,000元。

(三)法律教育宣導委員會(黃信豪理事報告)

   今明兩天舉辦高中生法律營,感謝各位道長們協助。

(四)財務處(李汶宜財務長報告)

   目前已對積欠會費者,進行四件強制執行,及一件調解,各進度詳附件(略)。

(五)秘書處(楊汶斌秘書長報告)

  1.114年6月份退會之會員:一般會員呂婉婷(月費繳清);特別會員蔡志宏(退7個月月費)。

  2.截至114年6月底會員總數729人(一般會員505人、特別會員224人)。

  3.截至114年6月底跨區執業人數138人(6月跨區9人、停跨4人)。可至本會官網查看每月最新會員人數結構表。

  4.7月10日召開114年第7次秘書處會議。

  5.律師節節目活動小組第1次會議已於114年6月26日中午召開,並於114年7月14日發活動公文通知會員。

柒、討論事項:

 一、案由:114年7月加入本會會員吳昀宸律師,請追認。

   決議:同意追認入會。

 二、案由:本會114年6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三、案由: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分公處字第114053號案,請討論。

   決議:先以本會預備金繳納罰鍰,擬於期限內起訴,委任謝育錚律師,伍安泰律師,蔡宜均律師擔任該案之訴訟代理人,出庭之交通費用實報實銷。

 四、案由:國軍訓場睦鄰審議會審議委員案,請討論。

   決議:推薦李汶宜律師、李政儒律師。

 五、案由:新聘本會第36屆副秘書長聘任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新聘任張博皓律師及周宜瑾律師擔任副秘書長。

 六、案由:新聘本會第36屆財務處委員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新聘任張博皓律師擔任財務處委員。

捌、臨時動議

玖、自由發言

拾、散會(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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