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律師公會第32屆107年度5月份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時間:107年5月17日(星期四)晚上6時30分

地點:本會會館

出席:宋金比、許雅芬、陳琪苗、陳清白、王燕玲、李家鳳、曾怡靜、康文彬、林媗琪、黃俊諺、黃郁蘋、謝育錚、蔡雪苓、王正宏、陳建欽

列席:林仲豪、李汶宜

主席:宋理事長金比   記錄:李汶宜

壹、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0人,實到15人。

貳、主席宣布開會

參、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肆、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參見第273期台南律師通訊】

伍、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

案由:107年3月份張嘉琪等32名新會員入會同意追認案。

執行報告:同意入會,並已於107年4月24日核發會員證。

陸、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一)本會於4月20日至22日舉辦「雪霸觀霧森林三日遊」,感謝文康委員會主委謝育錚理事完善的規劃與執行。

(二)全聯會章程修正小組擴大參與會議於4月28日上午、5月5日下午分別  在本會會館及全聯會會議室召開,本會由本人及林仲豪秘書長代表出席與會。

(三)本會於4月28日下午在大億麗緻酒店舉行「第32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感謝各位會員代表的踴躍參加及提供寶貴的意見。

(四)中華民國仲裁協會高雄辦事處黃宏昌主任於5月2日來訪本會,由本人、林國明顧問、林仲豪秘書長接待。討論議題有二:1、公會與協會如何合作推廣仲裁業務(擔任仲裁人及承辦仲裁案件,擴大律師業務)。2、針對律師辦系列仲裁法相關教育課程。

(五)本人於5月5日上午出席全聯會第11屆第1次臨時全國理事長會議,全聯會請廠商簡報「會員會務與資料中心系統」,並由各公會自行考量是否建置。

(六)司法院於5月15日下午舉辦「民事訴訟資料標準化須知說明會」,本會由副秘書長李汶宜律師代表出席。

(七)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長范光群、執行長周漢威、法扶會台南分會長張文嘉、執行秘書卓平仲來訪本會,由本人、常務理事陳清白、陳琪苗、王燕玲、常務監事蔡雪苓、秘書長林仲豪接待。

二、監事會(王正宏監事)報告:收支項目經核均相符無誤。

三、各委員會報告:

(一)會刊編輯委員會(曾怡靜理事報告)本人將於5月份卸任,後續將由李政儒律師接任主任委員。

(二)平民法律服務中心(王燕玲常務理事報告)【4月份財務報告表詳附件一略】

(三)網站管理委員會(林仲豪秘書長報告)於本會網站上新增行事曆連結公文的設計已建置完成,部分調整後即可上線,敬請期待。

(四)實務研究委員會(林媗琪理事代為報告)本會於5月19日下午2點與法扶會台南分會合辦「守護失智家庭-失智症法律諮詢培訓」之律師教育訓練,敬請各會員踴躍報名參加。

(五)學術進修委員會(黃郁蘋理事報告)本會於6月2日與南臺科技大學共同舉辦「2018南臺法學名家講座」,上 午將邀請政大法學院院長王文杰,下午則邀請台北大學法學院林誠二名譽教授及甘添貴名譽教授,敬請各會員踴躍報名參加。

(六)司法改革委員會(林仲豪秘書長代為報告)今年度台南地區司法官評鑑於107年4月30日完成,近日完成統計與書面報告後,再跟理監事會報告。

(七)秘書處(林仲豪秘書長報告)

1.107年4月份退會之會員:呂紹聖、歐翔宇、洪葦婷、江可筠、彭國書、李之語、余信達、曾海光(以上8名月費已繳清);陳俊傑(月費繳至105年12月);林雪娟(月費繳至106年12月);林傳哲(月費繳至106年12月)等11人。

2.截至4月底會員總數1692人(含台南區會員337人)。

柒、討論事項:

一、案由:107年4月份加入本會為會員之律師:陳維鎧、林文鑫、劉政杰、林怡廷、林春華、徐克銘、韓國銓、王翼升、林明忠、陳致睿、楊益昇、鄭勤蓉、黃念儂、林峻立、徐明豪、林俊宏、郭德田、吳佳潓、張人志、李浤誠、王敬堯、敬雪芳、楊宗翰、方文萱、楊一帆、吳灌憲、林煒倫、蕭敦仁等28名律師,請追認。

決議:照案通過。

二、案由:本會107年4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三、案由:「第18屆全國律師聯誼會暨第71屆全國律師節慶祝大會」活動本會會員補助事項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採互惠原則,並補助1500元。

四、案由:「第18屆全國律師聯誼會暨第71屆全國律師節慶祝大會」活動,隨行之會務人員是否依照往例補助報名費及住宿費用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五、案由:本會擬訂107年6月9日舉辦國內一日遊健行案,請討論。

決議:擇附件七方案,以80人為限,並刪除社團教練之補助。

六、案由:本會擬訂107年8月22日舉辦國外旅遊案,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皆開放報名,成行即出團,每團補助以五萬元為限,由該團中之會員平分,每會員補助團費最高不得超過五千元。

七、案由:本會擬籌組會館購置評估小組案,請討論。

決議:委由顧問林瑞成、吳信賢、李合法,理事長宋金比,副理事長許雅芬,常務理事陳琪苗、陳清白、王燕玲,常務監事蔡雪苓,理事李家鳳、林媗琪、黃俊諺,秘書長林仲豪等組成會館購置評估小組進行評估。

捌、臨時動議

一、案由:司法院函請本會推舉轉任法官書類(狀)審查委員會之律師代表,請討論。

決議:民事訴訟類型推舉蔡雪苓常務監事,刑事訴訟類型推舉李家鳳理事,行政訴訟類型推舉許雅芬副理事長。

玖、自由發言

拾、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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