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15年4月16日(星期四)晚上6時46分
地點:本會會館(臺南市安平區永華十一街49巷8-1號)
出席:曾怡靜、陳琪苗、伍安泰、康文彬、李政儒、陳寶華、林媗琪、趙培皓、吳玉英、黃逸豪、
劉芝光、許哲嘉、陳佩琪、温菀婷、謝育錚、林泓帆、蔡宜均、王盛鐸。
列席:李汶宜、楊汶斌、田雅文。
主席:曾理事長怡靜 記錄:田雅文
壹、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0人,實到18人。
貳、主席宣布開會
參、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肆、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參見第368期台南律師通訊】
伍、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
一、案由:本會團體意外險到期更換新約案。
執行報告:新合約已用印完成,相關公告於5月初發文通知會員。
陸、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今年度第一次會員大會已順利完成,感謝各位理監事的協助。本次舉辦搭乘藍皮解憂號之文康活動非常精彩,感謝文康委員會温菀婷理事的協助。
二、監事會報告(謝育錚常務監事代葉進祥監事報告):帳務一切正常。
三、各委員會報告:
(一)法律研修委員會(李政儒常務理事報告)
本委員會就全律會所提出「律師考試規則」之修法意見,召開會議討論各種方案。
(二)實務研究委員會(劉芝光理事報告)
擬於115年10月舉辦臺灣地區仲裁週臺南場活動,並與台南巿建築師公會、台南巿土木技師公會共同主辦。
(三)消費者權益保障委員會(陳佩琪理事報告)
115年5月6日至8日、25日將於國立臺南高商舉辦消基會校園消費法治教育紮根計畫。
(四)秘書處(楊汶斌秘書長報告)
1.115年3月份退會之會員:特別會員謝秋蘭律師、劉燕萍律師(繳清)、張訓嘉律師(逝世)總計3位。
2.截至115年3月底會員總數748人(一般會員537人、特別會員211人)。
3.4月8日召開115年第4次秘書處會議。
柒、討論事項:
一、案由:115年3-4月加入本會會員張景琴、張家萍、林辰燁、吳禹萳等4位律師,請追認。
決議:同意追認入會。
二、案由:本會114年3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三、案由:司法院所屬高等法院及其分院、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訴訟庭、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庭長及一審法院庭長
(含首次調任二審法院法官)之遴任(選)推薦案,請討論。
決議:追認通過。
四、案由:本會擬於民國115年6月12日上午12時00分至下午2時00分,於本會館舉辦「新進律師聯誼活動」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五、案由:本會擬訂民國(下同)11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舉辦國外旅遊─海道名湯美食五日遊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六、案由:本會今年度高中生法律營活動舉行案,請討論。
決議:訂於115年7月16-17日舉辦,照案通過。
七、案由:民眾A君檢舉B律師案,請討論。
決議:本件申訴無理由。
八、案由:民眾C君申訴D律師案,請討論。
決議:本件申訴無理由。
九、案由:民眾E君申訴F、G、H等3位律師案,請討論。
決議:本件申訴無理由。
十、案由:社團法人臺南律師公會會員違反倫理風紀案件處理程序辦法修正建議案,請討論。
決議:經討論後,依本次會議修訂版本,決議通過。
捌、臨時動議:無。
玖、自由發言:無。
拾、散會(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