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於107年10月12日晚間7時許假臺南市新光影城,包場邀請會員及眷屬共同欣賞電影「判決」(THE CHILDREN ACT),宋理事長金比於欣賞電影前,先感謝本會文化藝術委員會主委劉芝光律師為大家規劃本次活動,也感謝到場之會員及眷屬共同欣賞這部精采又與執業貼切的電影。
「判決」(THE CHILDREN ACT),由其片名就可知道,其內容與少年法相關,電影一開始先讓我們對於女主角─倫敦高等法院法官菲歐娜有一定的了解,作為法官,她有著清晰的思考邏輯、豐富的法學素養,在法律界受到敬重,即便爭議性很高、備受社會關注的連體嬰分離案,她依然能本於法律見解,不畏言論攻擊地做出她認為適當、合法的判決,然而,也許因為花費太多心力在案件上,她對於自己婚姻、家庭的經營,與她對於工作上的追求,形成強烈的對比。
在面對丈夫坦承外遇而離家後,她又接下一件全國矚目之棘手案件─關於一名命在旦夕的白血病男孩亞當因為宗教信仰拒絕輸血,而拒絕輸血的結果必然只有走向死亡一途,女主角菲歐娜必須作出關鍵的決定:是該尊重男孩的「自我意志」,還是強迫男孩接受輸血活下來。
本片中,我們看到女主角的睿智,也看到她在面對每一件個案時,認真積極的態度,女主角在做出判決前,會查閱許多資料,認真聽取雙方辯論,甚至跳脫以往的處理模式,親自到病房與男孩溝通,以了解男孩是否確實出於自我意志的選擇。但,我們也發現,儘管女主角做出了她認為妥適、合法的「判決」,她終究無法為「判決」裡的當事人,活出他們自己的人生。
「每一個判決,都是一個選擇」,或許是多與少的選擇,或許是生與死的選擇,更或許是尊嚴與生命的選擇,沒有一個選擇是「容易」的,而女主角身為一名法官,就是從事一份「不容易」的工作,女主角做出了選擇、做出了判決,但到底對或錯?好或壞?隨著故事情節的發展,也讓我們不斷思考。
這部電影,以一種細膩、內斂的敘事手法,不是讓人大笑、大哭一場,卻能凝聚很濃的情緒,夾雜著一點令人意想不到的發展,又能讓人每每回想便感到惆悵,影片的最後,隨著主角慢慢離去的背影,也讓我們不由得期待,是否會有下一個「判決」?而下一個「判決」,又會帶來怎樣的結果呢?(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