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及第四篇新型專利形式審查第一章形式審查 18 8 月, 2009 | 尚無留言 經濟部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及「專利審查基準第四篇新型專利形式審查第一章形式審查」,並自即日起生效,如有需要,請向公文索取,敬請卓參,謝謝。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