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函:為保護證人個資及隱私,應提供遮隱版卷證資料予當事人
律師於閱卷中所取得關於證人個人資料有保密之義務,相關卷證資料應予完全遮隱後始能提供當事人,以保障證人之隱私、人身安全及程序安定。 函文詳情請點選附件檔案。 附件 1151341 (61 kB)
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網址:https://efiling.judicial.gov.tw)自115年7月1日起新增提供各高等法院、地方(少年及家事)法院家事事件(不含精神衛生…
法務部函轉衛生福利部115年6月15日衛部顧字第1151961653號令發布「外國專業人才及其眷屬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敬請會員參閱。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檔案。 附件 1150618_法務部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