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函:訂定「臺美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16 9 月, 2026 | 尚無留言 經濟部訂定「臺美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相關作業要點、總說明、逐點說明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詳如附件,請會員參閱。 附件 1151415 (490 kB)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