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院檢察署指定紀錄科鄭秋仁科長為審判中協商窗口 28 9 月, 2009 | 尚無留言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因公訴檢察官公訴案件甚多,上班期間常在法庭內執行職務,遇有辯護律師欲代表被告與檢察官進行協商程序者,常有來電連繫未著之情形,故為使協商程序之聯繫窗口,負責將律師來電予以紀錄並將知承辦檢察官參考,俾便承辦檢察官得知來電事宜,高雄地院檢察署鄭秋仁股長之電話:07-2161468轉3742。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