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電子筆錄調儘t統」之收費基準自99年1月1日起調整 26 1 月, 2010 | 尚無留言 經司法院審定99年度之收費基準,為回饋舊金卡會員續約將金卡年費4,500元調降為4,300元,新金卡會員仍將維持4,500元,一般會員每筆調噤O維持為50元,並自99年1月1日起始實施,有關收費基準之調整,請參噥籈}https://www.ezlawyer.com.tw網頁之最新消息。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