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函設址台北縣轄區內實收資本額未達新台幣5億元公司,登記僅向台北縣政府申請辦理 11 1 月, 2010 | 尚無留言 提供民眾更多之便利性,自民國99年1月1日起,設址於台北縣轄區內實收資本額未達新台幣5億元之公司,其設立、變更登記之主管機關由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變更為台北縣政府,公司登記事項請就近向台北縣政府申請辦理。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