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檢察署函請律師嚴守刑事訴訟法第245條規定 26 7 月, 2012 | 尚無留言 最高法院檢察署函敬請律師應嚴守刑事訴訟法第245條規定所揭示之偵查不公開原則,於執行職務中所知悉之偵查內容,不得公開或揭露予媒體或他人,以免妨害偵查之進行。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