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月費便利商店繳納措施公告
本會會費繳納方式,從107年度起與日盛銀行合作,可以直接執日盛銀行提供之繳費卷,在便利商店繳納106年7月至12月份之會費,本會並參酌過往郵局匯款繳納會費,手續費由本會吸收之慣例,告知日盛銀行手續費由本會吸收。但因日盛銀行作業疏失,將手續費設定成由會員吸收,造成會員們繳納時額外負擔新台幣(下同)10元手續費,深感歉意。
本會秘書處經洽商日盛銀行後,考量相關作業成本,對於本次額外負擔10元手續費之會員,本會將於107年6月份寄發107年1月至6月會費繳費通知時,除手續費將依據往例由本會負擔外,會員應繳納金額並直接減收10元,用以返還會員額外負擔之手續費,另會員如於107年1月至6月期間辦理退會,本會也會減收10元,用以返還手續費。
台南律師公會秘書處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