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108.6.1生效) 31 5 月, 2019 | 尚無留言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業經該108年5月17日以衛部保字第1081260185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8年6月1日生效。 詳細內容請點選附加檔案。 附件 Document_20190531112904 (3 MB)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