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辦法第二條條文修正 3 5 月, 2020 | 尚無留言 法務部來函「律師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辦法」第二條條文,業經本部於109年4月24日以法令字第10904511840號令修正發布,檢送修正條文1份,詳文請點選附加檔案。 附件 Document_20200503045739 (78 kB) 上一篇 下一篇